法官:涉及金钱交易多留心
法官:涉及金钱交易多留心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至今年一季度,我市法院共受理电信网络类诈骗的刑事案件17宗,其中,电话短信诈骗7宗,网上发布虚假信息4宗,婚恋交友类诈骗6宗。
案例1
“领导”来电借钱“下属”被骗5万元
去年4月中旬,赖某连(在逃)将被告人程某平、赖某少、邵某彬、李某壮等4人带至广西钦州市共谋通过电信诈骗的方式赚钱。5月19日10时许,程某平成功骗取我市的雷某50000元。
去年5月25日,我市公安民警在钦州市青城将程某平、赖某少、邵某彬、李某壮抓获。惠城区法院日前判处4人十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汇款前要向当事人核实
法官提醒市民,目前有一些犯罪分子对诈骗手段进行升级,利用高科技复制熟悉的电话号码博取市民的信任,市民可多提问,从声音、身份或一些细节方面辨别真伪,一旦涉及金钱交易,汇款前要向当事人核实,如有问题,可马上挂掉电话,并向警方报警,避免受骗。
案例2
QQ群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9部手机
去年6月至7月,被告人张某威、戴某锋在QQ群发布招聘兼职等虚假信息,自称是捷信担保公司,以帮公司刷业绩为由,引诱前来应聘的9名被害人,提供虚假工作单位和收入证明给被害人用于贷款时审核所用,并提供无密码银行卡给被害人支付购买手机首付款,诱骗被害人在多个手机店以贷款分期付款购买手机。
得逞后,被告人将手机卖给他人,从中获利。经统计,9部手机价值38640元。两人均被惠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不能轻信招聘信息
本案主审法官提醒求职者,别轻信招聘信息和招聘单位的介绍,要谨慎、全面了解、充分掌握招聘工作内容,同时,对相关工作要清楚其合法性,多留个心眼,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尽量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3
“老板”网上征婚诈骗财物5万余元
2013年7月以来,被告人谢某龙、唐某党、魏某国与同案人陈某芳(在逃)租住在同一出租屋,每天登录交友征婚网站,以化名及网名假扮灯饰店或电子厂老板。取得对方信任之后,就称自己有一个门店要开张,要求对方送花篮祝贺并提供一个“花店”的电话给被害人。另外一名同伙则假扮“花店”老板,提供一个银行账号给被害人,要其将购买“花篮”的钱汇过来。2013年7月至10月,几名被告人诈骗财物共计54506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3人八个月到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网络征婚须核实对方身份背景
主审法官表示,近年来,利用网络征婚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提醒市民,网络征婚时需核实对方的身份背景,在不知道对方真实身份或没有见过面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涉及金钱交易时需提高防范意识。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潘子璐 陈曙涛 吴 卫 吴晓红 李仲杰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