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成立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困难群众保险消费维权
■东莞成立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 通讯员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蔡惠君 通讯员 严传彪)9月11日下午,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在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东莞保协”)挂牌成立。今后,该工作站将协助受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保险纠纷法律援助申请,为保险纠纷中的困难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
妥善处理经济困难保险消费者保险纠纷
据介绍,工作站设在东莞保协,由东莞保协秘书长兼任站长,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法律援助工作,东莞市法律援助处指定专人负责联络、业务指导、接收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等日常工作。
工作站工作职责包括,受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保险纠纷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经济状况初审后,提交法律援助处审查;协助保险行业妥善处理保险纠纷引起的矛盾激化事件,需要律师介入的,报请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配合法律援助处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承办法律援助处交办的法律援助事项等。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卢建强介绍,工作站旨在进一步拓宽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发挥法律援助和保险行业调解的职能作用,妥善处理经济困难保险消费者涉及的保险纠纷,切实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和人力成本
据悉,市保险行业协会自2005年成立之初,即成立了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专门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调解保险消费者与会员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逐步提高,如何更有效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行业关注的问题。
为做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的对接工作,妥善解决保险诉讼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维护会员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东莞保协联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试点实行诉前、诉中调解。试点期间,特聘调解员进驻市第三人民法院,对移交且符合条件的诉前、诉中案件进行调解。这种由专业人员集中调解的模式,能有效降低各会员公司的诉讼成本和人力成本,提高处理时效,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能凝聚行业的力量,有助于维护会员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至2017年6月末,东莞保协共处理各类纠纷案件897宗。其中,与各级法院“诉调对接”的案件845宗,保险消费者投诉案件26宗,市“交调中心”处理的案件共26宗,总和解成功率达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