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广东律协举办跨界研讨会

26.09.2015  13:08
9月25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东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法律工作者服务基层与公益诉讼研讨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系列活动在东莞迎宾馆举行。

研讨会现场 冯文美摄

  南方网讯 近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强调保障律师权益,大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在“9.25”全国律师宣传日之际,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东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法律工作者服务基层与公益诉讼研讨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系列活动在东莞迎宾馆举行,全省各市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共150人参与了活动。

  “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早在十多年前已提出,但一直推进缓慢。研讨会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代表分别作主题演讲,与会人员自由参与讨论,互动频频。

与会代表自由发言 冯文美摄

  省律协副会长、东莞律协会长陈锡康认为,不同角色的法律人,虽然职能有所不同,但都是法治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因此,法律职业人员精神上要相互认同,彼此尊重,互相监督,树立良好的依法执业的形象,才能有效推进法律深化改革。

  省法官协会办公室主任费汉定在《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法院还能做什么》的演讲中也提到,法律职业人员应当相互支持和监督,而且这种精神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通过完善日常会商制度,一些很实际的问题,就能得以解决。例如,实习生如何参与办理案件,违纪的律师是否公开通报等。”费汉定还表示,通过建立律师网上诉讼专用平台,办案效率将大大提高。

  研讨会上,广东省律师协会给中共深圳律协委员会、东莞市律师协会颁发了2015年法律职业共同建设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并对优秀论文奖获得者进行颁奖。同天上午,法治宣传进校园公益活动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校举行,让社会各界更加深入了解律师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讨论焦点

  公益诉讼还处于尝试阶段

  东莞律协副会长李爱东说,公益诉讼在我国走过了十几年,律师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虽步履维艰,有时连立案都不容易,但因为有不少公益律师的参与,一些事件得以解决,有的案件在法庭外就得以处理结束,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研讨会上,就保障出嫁女以及女童的权益问题,与会人员提出,能否采取公益诉讼的渠道。对此,费汉定表示,我国的法治环境不够成熟,公益诉讼还处于尝试阶段。但随着制度不断完善,相信此类案件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切口。

  律师基层服务的价值在哪

  研讨会上,杨健华律师分享了律师基层服务的经验。她说,律师作为第三方,并不受雇于政府,因此很容易获得村民的信赖。通过法律宣传和服务,有利于村干部依法治村,而村民也能更加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律师基层工作做得好,间接减轻了地方政府上访和信访的压力,缓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