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律顾问 村村有“大状” 发展有“参谋”
黄富民(化名)是斗门区红星村村民,在一次长途运输中不小心翻车落下了七级伤残,无奈公司不承认,他一度想找人报复公司。后来在该村法律顾问阳振华的帮助下,黄富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10万元的赔偿。“有了法律顾问,我才知道怎么依法解决问题,维权也更加方便了。”他说。
作为广东华大律师事务所一名普通律师,阳振华已累计为5个斗门村居服务了近2年。“村民法律意识不强,遇到矛盾往往通过上访和‘拳头’解决,这也使得农村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而律师拥有专业知识,可以帮助他们依法依规解决问题。”阳振华说,“以前,每天都有人电话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随着法律观念的普及以及法律意识的增强,前来咨询的村民数量有所下降。”
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欢迎。红星村村民潘新典表示,以前村民遇到问题不知所措,现在法律顾问可以告诉大家应该怎么做,解决问题也更加得心应手了,“有事找律师”成为村民的口头禅。
除了化解社会矛盾外,法律顾问在村居经济建设中还发挥着“参谋”的角色。斗门区红星村党支部书记罗郁林告诉记者,目前红星村正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涉及的经济合同比较多,让法律顾问把把关,可以保障村集体的利益。
据他介绍,前些年该村以350元/亩的价格与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本来合同于今年到期,却被该公司告上法庭。原来该公司在合同里做了手脚,导致村集体违规,幸好法律顾问及时发现了合同漏洞,挽回了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自从有了法律顾问,村民都习惯找律师解决问题,红星村上访率下降了90%,村干部办事更加省心了。”罗郁林说。
如今,珠海317条村居均配备了法律顾问,一系列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得到解决,为社会稳定筑牢了法治“防护堤”。数据显示,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共为村居民提供1.71万人次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与之相对应,2014年群众到市上访批次和人数同比下降26%和35.3%,作用明显。
(节选自《南方日报》2015-09-10 AII02幸福村居三年大变《珠海乡村的六个幸福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