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服务标兵徐兰:温暖群众的“寒冬里一把火”

08.10.2014  10:12

  

  人物档案:2005年徐兰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进入市法援处工作,曾任市法援处副主任,2014年年初轮岗至市司法局律管科任副科长。10年中,她有8年时光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她坚持和同事共接待困难群众逾7万人次,获评2012年度全省“法援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东莞时间网讯 我始终记得那个冬季的早晨,一位中年妇女手牵着失明的丈夫来到我们法援处,咕咚一声跪在我们面前。”徐兰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很多案子都如数家珍。她多年来的工作主线,就是帮助一个又一个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多数是给群众送“寒冬里的一把火”,不经意间,徐兰说话的语气理性中荡漾着温暖。

  而略显枯燥的总结数据此时或许更具说服力。徐兰在法援处工作的8年时间里,她和同事们共接待群众73651人次,平均每天要接待群众60余人次;共受理、审查和承办案件29457宗,共为困难群众节省律师费用8837万元。

   历经5年助失明工人获赔17万元

  徐兰说,那个让她猝不及防“下跪”求助的失明中年人叫余德辉,2001年,他来到东莞一家石场从事爆破工作。在一次爆破中,出现了意外,他失去了双眼,当时他31岁。厂方提出的要求是,“要余德辉签订事故处理协议,承认在厂方一次性支付6万元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想着要花钱治疗、想着家中年迈无助的老父母与嗷嗷待哺的小孩,余德辉无奈地同意了。但后续治疗费用太大,6万元很快就花完。再一次陷入困难的余德辉只得向法院起诉厂方。但由于理由不充分,证据不充足,一审败诉。

  “余德辉当时告诉我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下去。”徐兰回记得余德辉找到法援处寻求帮助时的情景。“我们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当时决定立即援助。

  徐兰担任该宗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据她回忆,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以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改判余德辉胜诉,但没想到厂方不服再次上诉。

  经历了四次诉讼、五年漫长等待,2005年,徐兰终于帮余德辉打赢了官司,终审判决判令厂方支付余德辉相关赔偿共计人民币17万多元。

  领到赔偿之后的余德辉和妻子返回老家后又再次回到东莞,“我记得他妻子当时流着泪说,‘我们是专程从重庆过来送锦旗的,心里就欠着这件事了’”。

   8年接待困难群众7万余人次

  “东莞的法律援助工作比较特殊,主要面对的是数百万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当中很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生活境况艰苦,当遭遇侵权时,往往没有能力维权。对他们来说,法律援助,就像寒冬里的一把火,温暖着他们的心田。”徐兰对记者说道。

  徐兰是市司法局当时为数不多的拥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进入法援处后,她曾是一名公职律师,代理法律案件。

  据市司法局统计数据显示,在法援处工作的8年时间里,徐兰和她的同事们共接待群众73651人次,接听“12348”热线电话59645人次,相当于平均每天要接待群众60余人次;共受理、审查和承办案件29457宗,案件量占全国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近1%,服务人数达182322人次,共为困难群众节省律师费用8837万元。

  随着法援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法援工作渐渐为广大市民所熟知,东莞法援案件也因此连年攀升,徐兰逐渐退居幕后,负责案件的受理、审查等工作,并担任市法援处副主任一职至今年年初。但她仍然保持着利用节假日与同事们一起轮流值守接待群众的习惯。徐兰还和同事们制定法援案件监督机制、受援群众回访制度等以强化办案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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