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法援案件入选2017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案例
近日,广东高院发布《2017年度广东省行政诉讼白皮书》,同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广州市白云区法援处受理指派的一宗案件入选。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一直被视为政府法治建设的助推器和政府依法行政的镜鉴,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更因其“政府为受援人免费请律师状告政府”的特殊性而颇受关注。2016年1月起,广州市实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白云区法援处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从2016年4月起承担全市11个市辖区一审行政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和指派,依法帮助经济困难及特殊案件受援人以政府部门为被告主张权益。
为把这项容易“两头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做到原告满意、被告服气,让法律援助切实体现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白云区法援处推行了系列举措,一是定期组织专门业务培训,邀请行政诉讼专家为白云法援律师及工作人员授课,提升理论及实务经验;二是积极吸纳具有行政诉讼专长或经验的社会律师加入白云法援律师库,对勇于承接行政诉讼法援案件的律师给予派案倾斜和推荐表扬;三是在接待大厅设立行政法律咨询服务专窗,固定每周五安排一名行政诉讼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值班。截止2018年6月,白云区法援处共受理全市行政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131件,在啃“硬骨头”的过程中展现了法援人迎难而上、全心为民服务的精神,受到受援人的肯定和称赞,也为不断深入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贡献了力量。
入选的十大典型案例:
工人赴非洲罹患疟疾身亡 白云法援助家属依法维权
李某是某甲维修公司的员工(下称某甲公司),2016年1月被某甲公司派遣至莫桑比克项目部工作,4月李某在莫桑比克项目部工作时感染疟疾后身亡。随后,李某的妻子钟女士向某甲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审查不认定李某该情形为工伤。
2016年9月钟女士不服该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并来到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求助,希望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审查,钟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白云区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了广东伟邦律师事务所的王太林律师承办此案。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即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约见受援人钟女士了解案情,并在收集阅读了双方的证据材料后,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案件事实本身进行细致分析:一是劳动保障局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否充足;二是李某的死亡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行政行为的作出应有能够证实支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在阅卷中法援律师发现劳动保障局认定李某“于2016年4月9日中午12点左右在工作时向公司反应不舒服,后被医院确诊为疟疾,4月12日9点30分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从而劳动保障局推定李某的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不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围。而与之相反,莫桑比克卫生部出具的死亡证明中显示入院时间为4月10日,死亡日期为4月12日9点30分。经了解,劳动保障局对上述时间点的认定主要依据为某甲公司作出的情况说明和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定案依据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证明效力较低。因此,不足以证实劳动保障局对上述时间点所作出的认定。被诉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以证实和支持。
关于李某的死亡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律师结合客观环境(李某被派遣工作的莫桑比克常年流行恶性疟疾)、工作性质(根据劳动合同里对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的约定,感染恶性疟疾与李某工作具有必然联系)和死亡原因(当地流行的恶性疟疾)三方面证明了李某的死亡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通过在庭审中积极发表代理意见,向法庭提交有理有据的代理词,最终法援律师的意见得到全部采纳,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要求被告对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钟女士的诉求得到全部的支持。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凭借对行政行为审查要点的精准把握,和工伤认定的细致分析,维护了劳动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 通讯员/韦微笑、刘洪群、阳树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