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永不消逝的电波”,传递法治力量——河源市召开普法栏目《法治声音》共建合办协调会

24.06.2016  13:42

为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成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更好地推动河源市“七五”普法规划,6月15日,河源市司法局、河源市普法办、河源广播电视台以及广东王苗苗律师事务所在河源市司法局召开了河源普法栏目《法治声音》共建合办协调会。河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参加并主持了会议,河源市司法局分管普法副局长陈建辉、河源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广东王苗苗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河源市普法办全体同志、河源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就《法治声音》的栏目理念、栏目宗旨、开播时间与播出形式、栏目设置、栏目特点、任务分工、经费预算、广告宣传等内容分别进行了讨论,最终确定《法治声音》将从8月份起,在河源电台FM91.1每周三和周六中午12:00-12:30播出。

会上,肖伟星同志强调,《法治声音》的开办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三赛”任务,打造普法教育网的重要举措,三家单位有着共同理想信念、共同责任担当和共同的法治目标,推进全民知法守法用法,实现普法促法治求善治。就如何打造创新型、服务型、互动型的《法治声音》,肖伟星同志提出几点意见: 一、聚合三方力量,打造《法治声音》。 要在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背景中,抢占法治舆论制高点,谋划《法治声音》的社会价值、政治价值、法律价值,在宣传科学立法、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带动全民守法、实现全面法治河源中贡献舆论正能量。 二、目标导向明确,唱响《法治声音》。 栏目要设立目标,最大限度地引发源动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市委改革办任务,要让《法治声音》走在粤东西北前列,争创全省普法先进品牌。 三、创新驱动引领,提升《法治声音》。 在内容上,要紧贴时代热点、焦点,以法治思维回答时代问题、以法治故事吸引人、以法治案例警示人、以法治事迹引领人;在传播方式上,要善用“互联网+”,栏目不仅停留在播出时的25分钟,要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度融合,把《法治声音》发布在互联网上、推送在微信公众号上,让《法治声音》成为“永不消逝的电波”;在互动上,要以服务引导服从、以关心吸引关注、以创新提升品牌影响力。

河源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陈建辉同志就《法治声音》每月将要播出的主题、工作协调等方面作了发言。河源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副主任董涵、广东王苗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苗苗分别作表态发言,表示会后将以最优的资源,全心全意地开办好《法治声音》栏目,使《法治声音》成为家喻户晓的先进品牌,成为普法版“永不消逝的电波”。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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