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 平远蕉岭获评全省先进

24.05.2015  13:01

  梅州网讯  日前,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公室公布了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5个县(市、区)获评先进,我市平远县、蕉岭县榜上有名。

  平远县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法治县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全县初步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43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11年以来,全县行政复议、诉讼维持率、胜诉率100%,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查结率100%;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全县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镇均被市评为平安镇。

  蕉岭县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不断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核心环节,在县、镇、县直部门和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围绕法治惠民,提前一年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扎实开展法治镇、法治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系列活动,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省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1个。

  (赖强  双玲  麟胜  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