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管钱无预算不得开支
法治思维管钱无预算不得开支
来源:法制日报
“管钱、管物、管报账”是机关事业单位行财工作的真实写照,而这在广东法院成了过去时。今后,广东法院将打破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行财保障体系,以凡支出必有预算,无预算不得开支为原则,用法治思维管好用好每一分钱。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广东法院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经费保障得到空前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0%以上拨付基层法院,其中90%以上分配到欠发达地区。
从到处化缘到基本不差钱,广东法院财务工作重点也由如何找钱变为如何花钱。据介绍,广东高院制定实施新的财务管理办法,再造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管理从决策、执行到报销均有严格的流程管理。同时建立每季度、每半年向院党组,每年度向全院通报一次行财工作等财务报告制度。
“钱能不能花,得看有没有预算,这已成为我们的‘口头禅’。”广东高院行装处处长陈友强告诉记者,以往,由于重视不够、水平不高等原因,很容易造成一些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财务管理不规范,亟需进一步加强对行财人员的专业培训。
针对这一问题,广东高院依照新预算法有针对性地强化了此项工作,使得经费开支管理更科学、程序更公开、使用更高效。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法院通过集中资金、重点投放,有效破解了广东近百个欠发达地区法院资金运转难困局,打造了全国最智能化执行指挥系统,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广东高院副院长聂式恢介绍,预算是经费管理的核心。人财物统管后,需要打破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行财保障体系,以凡支出必有预算,无预算不得开支为原则,不断加强预算编报的真实性、规范性,体现预见性和科学性。
“广东法院行财保障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符合审判机关工作规律、体现司法特点的预算机制,通过加大办案经费保障等方式,推动行财工作由以行政管理为中心,向为办案一线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服务为中心的新型综合保障体系转变。”聂式恢表示。
□本报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林晔晗王素华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