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风险:执法者的权力傲慢
这种滥用,公众不能理解为警方不懂法,不能归之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而是骨子里散出的权力的傲慢。
去参加满月宴,没想到在路边等人时却被办案民警当成了嫌疑人;当对方出示警官证要求其上车时,当事人眉县的刘师傅以为遭遇抢劫而拒绝,没想到却遭“误打”而受伤,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华商报》5月12日)
警方涉嫌用暴力,在网民一片骂声中, @山宅师傅语出惊人:真是人民的好警察,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嫌疑人~!
有网友看到了新闻背后的问题, @小隐188:就算是涉嫌犯罪,可以随便打?警察牛逼。@keko2003心有余悸:以后离警察远点,免得挡了道被打一顿 ;而@Surfsun则连连感叹:运气不错啦,至少没有被果断击毙。种种嬉笑怒骂声中,警方办案方式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所在。
网络愤怒背后是哀伤。伴随着叹息声,警方那句“耽误我们事”却立马走红,各种模拟体应运而生。各大门户网站自然不能放过热点,在重要位置更是不遗余力地传递警方此次打人事件,更有网络编辑将央视新闻《被冤男子述遭刑讯逼供过程:早点承认才不会死》并列,立场自然明了。
果然,网友就喊话,要求被打方迅速前去感谢不杀之恩及对耽误事儿表达歉意。@少数不法分子苦苦相劝:刘师傅明天还是上门赔礼道歉吧。@不吐槽不作死就浑身难受应声唱和:没打死你还不赶紧送锦旗?!
普通的警察办案不小心就成为事故,最后却有变成故事的迹象。岐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到底对方怎么受的伤,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这样的“负责任态度”显然令网友不满,网易新闻后是长达4万条跟帖,山东手机网友质问:莫非刘师傅自残以敲诈警方?要不要将这件案子办成敲诈政府罪?
一片声讨声中,也不是没有理解警方的人,不过,他们的声音很快被唾沫掩盖。天涯网友“花猪的饭盒”隔空呐喊,“在美国警方要求嫌疑人按指令动作,如果手放错了位置,都有可能被枪毙。”不过,网友迅速在跟帖中指出:这有个前提,即建立在高素质的办案警力与高素质的公民社会基础上,并非只强调公民配合的守法,而纵容办案者违法执法。
舆论几呈一边倒的情况下,确实让许多网民借以发泄其他事件的怒火。诚然,中国当下环境如此,执法者的法律素养与公民的法律知识底蕴都与完全意义上的法治社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执法者不按法律,不讲程序,被询问调查者欠缺配合的意识,是此次新闻的成因。
而迟迟不来的道歉及赔偿,却是权力的傲慢与自大,是不守法办案形成的习惯性力量。诚如律师指出,如果无法确认当事人涉嫌犯罪就采取强制措施,民警就有滥用权力的嫌疑。而这种滥用,公众不能理解为警方不懂法,不能归之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而是骨子里散出的权力的傲慢。
法治社会的建成,大抵要从两方入手,一是合格的执法群体,二是懂法的公民社会。如果缺少合格的执法群体,则无疑变成警察国家,暴力即是最大的法律;如果缺少懂法的公民社会,则对公民而言,处处是法制陷阱。而妨碍两者合奏法治社会乐章的,正是这种执法者手握权柄的胡乱敲打,敲打出来的只能是混乱的惶恐不安的舆论泡沫。(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