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门严惩失信 听说要罚款老赖把钱还

03.04.2015  09:59

陈某还钱态度很不友好 李金健 摄

东莞时间网讯   3月31日上午,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展了主题为“严惩失信老赖,建设信用东莞”的见证执行活动,本次见证人不仅包括热心的社会群众和各大媒体,也包括各行各业的商会、协会代表们。执行现场,一些被执行人看到法院上门,开始不吃“那一套”,后来听说真要罚款,急忙还钱。

据悉,自发出见证执行公告至行动结束,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共执结案件28宗,执结标的256.34万元。

执行人员到场,老板同意还货款

当天上午10时30分,“见证执行”队伍来到塘厦石鼓,被执行人是东莞市华韵电子五金有限公司。据悉,该公司于2014年4月至9月期间,拖欠另一公司润滑油款19万余元。在行政人员与老板电话沟通后,老板电话表示愿意还申请人货款。

“企业还是很怕曝光的,因为会影响公司信誉,生意也会受影响。”第一次参加“见证执行”活动的女企业家协会李副会长表示,“这样的见证执行要多进行,以后我们也会通过播放图片和宣传片等进行普法宣传,让企业更守信。”

听说要罚款,马上给现金

上午11时许,  “见证执行”队伍到达来到塘厦石马,被执行人是尚前电子科技公司。该公司财务经理陈某见到众人,忙紧张地给老板打电话,“你在哪儿?法院带着几十个人来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你转账要多长时间?”打完电话后他又很不屑地对法院工作人员说,“赔偿款不就几万块嘛,用得着那么多人来吗?”显得极不耐烦。

原来,本案的申请人梁先生在该公司打工。去年7月1日该公司以工厂效益不好为由,口头解雇了梁先生,但拒不出具书面通知书和拒付工资。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29531.35元,但该公司对判决无动于衷。

“如果拒不履行,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会处以5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法院执行人员在现场开始进行释法。听到要罚款5万元以上,陈某马上服软了,“我现在就给你拿现金,不就2万多块吗?”说完,当场拿出一沓钱数给了梁先生。给完钱,陈某叼起一根烟,还翘起了二郎腿。

“由于不是公司负责人,法院无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当见证人问起当事人态度嚣张为何不采取措施时,法院人员对此也表示无奈,“不过也正是如此,大家可以感受到执行的难度,有些当事人脸色确实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