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今年已执结欠 路桥费案件387宗

24.10.2014  10:40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经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申请,该院今年已对多宗车辆欠缴通行年票费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多名被执行人对于法院执行表示配合。

  据了解,今年以来,法院已执结欠费案件387宗,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依法追缴的力度,并且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的案件依法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置,最高可处以个人10万元,企业100万元的罚款,在上一阶段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已依法对拒不履行的一名个人及两家公司各处以2000元和5万元,共计10.2万元的罚款。

  虎门镇的伍某名下的小车连续两年拖欠通行年票费共1600元,此前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下称“路桥所”)向其发出《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费催缴决定书》(下称“催缴决定书”),但伍某不予理会。

  对此,市路桥所向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8月,法院作出《行政执行裁定书》,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作出的催缴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伍某名下车辆所欠缴的通行年票费1600元,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伍某,告知其缴纳义务,伍某已执行完毕。同样,车主欧某燕等人也因拖欠路桥费遭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均已经执结完毕。市第一法院称,2013年全面路桥执行案件共立案1056宗,已100%结案;2014年至今共立案457宗,结案387宗,实际执行到位17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