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互联网+” 湛江法院全面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20.11.2015  23:34


引入“互联网+” 湛江法院全面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来源:湛江日报

 

 

 

  诉讼文书送达是各类诉讼程序中的关键一环,直接影响法院办案效率成本、经济成本和案件当事人时间成本。送达难问题是影响法院办案效率的难题之一。为解决这一难题,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互联网+”思维、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从即日起,将在全市两级法院统一部署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并力争在明年实现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常态化。

 

  湛江法院实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目的在于缓解“送达难”问题,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是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体现,是廉洁、为民司法的突破,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举措。相比传统送达方式,电子送达更加安全、省时、省钱、省力。直接送达代替中转送达,减少了中间邮寄环节,诉讼文书直接由受送达人接收,邮寄不容易丢失或泄密,私密性更高。电子邮件代替信件邮寄,鼠标轻点就可发送和接收诉讼文书,送达回证通过邮箱“直达”法院,案件送达流程缩短近10天。免费邮寄代替收费专邮,法院、当事人邮政资费大幅减少。法院以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后,当事人只要连接网络、登录邮箱即可接收,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一位代理律师说:“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既可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又能减少法官工作量,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再加上现在几乎人人有手机,家家有网络,操作起来也方便。”

 

  我市以遂溪、徐闻、开发区、雷州等法院为试点,先期启用了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共有267件案件使用了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开发区法院在8月份启用电子送达,当月使用电子送达案件达202件,办案周期同比缩短5天,司法辅助性工作减少30%,邮政资费节约逾5000元,成效明显。遂溪县法院出台《民商事案件电子送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类案电子送达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为全面推广使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提供了流程指引和制度保障。下一阶段,湛江中院将进一步以实践为抓手,确保在全市范围落实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工作并取得实效。

 

  链接:

 

  在具体操作中,法院受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文书,均可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可采用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包括民商事案件的受理通知书、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交换的证据等;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关于案件实体关系或重大程序问题终局认定,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或密切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仍将采取传统的送达方式。同时,诉讼文书电子送达以“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选择、法院免费提供专门接收诉讼文书的邮箱作为电子送达地址”为基本运作模式。在选择电子送达的前提下,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应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准确登记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律师执业证号码、接收电子送达提示短信的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据此信息,法院提供账号为“受送达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律师执业证号码[email protected]”的邮箱。邮箱专人专用,可重复使用;一箱到底,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请再审、申诉审查)以及执行等所有程序中持续有效。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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