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12.12.2014  13:16

  广东新闻网深圳12月11日电 (张武军 张建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通报表扬了一批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深圳龙岗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是广东省获此殊荣的四个法院之一、全省唯一跻身全国“百佳”的基层人民法院。

  据了解,龙岗法院近年来先后承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与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第八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计算机法证技术交流研讨会、珠三角地区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座谈会和珠三角地区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等多个全国性、全省性重要会议,均高水准地完成了会务接待任务,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

  另据了解,针对法院长足发展的需要,该院还着力加强审判庭和派出法庭建设,在对七个派出法庭和三个巡回法庭进行装修改造的同时,新成立了坂田人民法庭,进一步满足和便利了辖区内群众的诉讼需求。特别是于2011年正式启动了新审判大楼项目建设,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困扰法院多年的审判法庭、办公场所和档案库房紧张等问题,显著提高便民利民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该院还顺利完成了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网络集成监控、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网上电子签章的推广、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采用网上审批流转系统以及开发司法统计、绩效考核系统等项目建设。升级干路光纤网络,是全省第一个实现院机关与派出法庭间干路千兆光纤互联的基层法院。数字法庭、远程提讯室等的使用,使刑事审判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安全、节俭。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法院前列。2011年荣立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08工程”集体二等功、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同时,该院还大量引进社会化服务,使后勤保障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院本部和八个派出法庭引进物业管理服务;实行档案装订外包,统一案件装订标准,提高档案质量,把好归档结案关口;引进送达外包服务,加快了案件流转速度,进一步提升了诉讼服务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