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多管齐下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28.11.2016  21:33


广东法院多管齐下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来源:  南方法治报

       

11月16日一大早,广州市白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就整装待发,他们要兵分四路前往白云区江高镇、石井镇、太和镇和钟落潭镇,在28名失信被执行人住所地村社公告栏张贴其个人信息,督促这批“老赖”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工作人员到基层村社张贴“老赖”名单,并向围观群众进行普法。

“执行难”是多年来社会广泛关注、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和影响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进行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但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在2014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而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作为承担着全国近1/10的执行案件的广东法院,在打好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A迎难而上发动攻坚作战

为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仗,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广东省高院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广东法院从今年6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

针对“逃避义务、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暴力对抗执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等四种情形,充分运用电视、网站、户外LED大屏幕滚动等曝光方式曝光“老赖”;对失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或其他妨害执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厉打击。今年1~8月,全省法院执行结案近21万件,增长40%;执结标的总金额906亿元,增加两倍。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清理的执行案款达54亿多元,占全国的63%。

截至8月底,全省共发放66.6亿元。8月发放12亿多元,比7月的7亿元增加5亿多元。今年1~8月,全省法院共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625万多笔,查询到的金额仅人民币即达2550亿元。今年1~8月,全省法院共拘留“老赖”1970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9人次,公开曝光20988人次。

B曝光个人信息,让“老赖”无处可藏

广州市白云法院此前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渠道有三种:最高院官网、白云法院官网、广州市机场路户外电子公告栏。为推进执行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白云法院首创“家门口曝光”执行措施,即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的基层村社,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充分联动,在被执行人所在地公告栏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通过对“老赖”身份信息的多渠道曝光,使“老赖”熟人皆知,让“老赖”无所遁形,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制约力度,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白云法院此次张贴的失信人名单包含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提供劳务致死纠纷、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萧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共计19件执行案件,均属社会关切案件,因此行动之前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确保现场秩序井然,事后效果良好。

4个执行小组,每组由法官带2名法官助理及1名法警参加,每个小组负责3至5条村社;同时统一发送短信至被执行人手机,告知其名单已被公布,劝导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工作人员到达村庄后,村委会的负责人提前出来对接,指引名单张贴之处。虽然正处农忙时节,看到执行活动的村民还是饶有兴趣地赶来围观,特别是公告栏正处于人员聚集地的村社,更是吸引了大量行人驻足。

鲜有此阵势的村社,顿时热闹起来,公告栏前聚集了大量围观的群众。由于深入基层村社张贴“老赖”信息属于首创,现场群众难免有疑问,与失信被执行人熟识的人还会多问几句。因此法官助理张贴信息时,法官当场向群众解释公布“老赖”名单及信息是为了加大惩戒,促使“老赖”尽快履行义务,构建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公告张贴信息七天内,如果“老赖”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法院将会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即拘留、罚款、移交公安机关协查布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公告具有法律意义,不许无故撕毁。

C多部门联动执行,“老赖”寸步难行

“法官,您好,本人张某某,刚通过网银转账7300元到法院账户,请查!还要麻烦您帮我撤销我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015年12月2日,广州市天河法院执行局赖法官收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这条短信。原来,张某某因一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开发商告上法庭并被法院判决支付违约金2.8万元。张某某未履行义务,后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划扣张某某在银行的部分款项后,未查到其下落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破解执行难题,解决张某某规避、逃避执行的问题,经办法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张某某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2015年12月2日,张某某正出差在外,返程时得知自己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被限制购买高铁票,心里受到很大的震动,思前想后遂找到赖法官,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给法官发了上述信息。

破解执行难与重构诚信社会是双向联通、相互促进的关系。近年来,广东法院通过开放、共享法院执行案件信息,联动执行和协助执行,与多部门共建失信惩戒合作机制。

广东法院先后与省经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9个部门、120家金融机构信息联网,实现了对口查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其中,与人民银行合作开发上线了“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导入接口”,将全省未结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被执行人贷款。目前,省高院“点对点”查控系统工作日日均查控量达4万笔,今年1~8月共完成财产查控566.13万笔,查到银行存款2595.91亿元。

此外,省高院还与省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厅、住建厅、工商局、边检机关合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行政申请事项及出入境。2014年、2015年全省法院交由边检部门实施布控措施的被执行人约2000名。

通过多部门联动执行,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限制招标投标、禁止出任法定代表人等措施,让“老赖”寸步难行。

D拒不执行,“老赖”面临牢狱之灾

2015年3月26日,广州市南沙区环境保护局对广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金属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不锈钢制品生产并缴纳罚款7万元。因金属公司拒不履行,南沙区环保局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3月,南沙法院立案执行,向金属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停止不锈钢制品生产及缴纳罚款7万元的义务并在3日内申报财产情况。但金属公司却置之不理。

2016年4月,法院执行人员到达金属公司,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该公司的厂长陈某(股东之一)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执法,并当即通知工人停工,执行人员随即在生产电源上贴上封条,禁止被执行人继续进行不锈钢制品的生产。

此外,因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法院裁定查封被执行人金属公司价值71500元的财产。执行人员现场查封了公司内200吨油压机一台,在该油压机上贴上封条,油压机交由被执行人自行保管。

同年5月,执行人员再次上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却发现金属公司已经自行恢复生产,并辩称是为了支付工人工资及所欠的租金、水电费等欠款,只是部分恢复生产。

因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裁定义务,法院于同年6月13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金属公司被查封的油压机,以清偿债务。

但是当6月16日执行人员到达金属公司后,发现公司大门关闭,公司内空无一人,厂房内原有的机器设备(含法院查封的油压机)、生产原材料、产品的成品及半成品等已全部搬走,去向不明。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陈某,其称已返回广西老家。由于被执行人金属公司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惩戒。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被执行人金属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陈某与赵某,陈某占80%股份,赵某占20%股份,法定代表人为赵某。

金属公司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且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致使裁定无法执行。被执行人金属公司及陈某的行为,均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南沙法院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

建立机制

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义务? 照样有法治!

据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介绍,省高院每半年统计一次全省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由省委政法委对不履行法院裁判的地市行政机关进行定期通报并约谈其主要领导,通过定期通报、综治考核扣分、上级领导约谈、限制文明单位评选等措施,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履行义务,建立了督促行政机关主动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长效机制。而通过综合案件难易程度,将其中简单易执、易结的案件集中交由专门执行团队负责快速办理,其他普通案件则由普通执行人员精细化办理,实现了执行的繁简分流。

对于企业法人资不抵债的,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通过执行转破产解决。对于自然人无履行能力的,退出本次执行程序。对于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债权人应当继续关注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人民法院也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继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持续对被执行人采取各种限制措施。

此外,省高院还就网络司法拍卖、信访案件化解、执行案款清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长效机制。

面临困难

人少案多情况严重 执行工作任重道远

虽然广东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综合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因为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的机制没有建立,大量案件涌入人民法院。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7万件,2015年增至35万多件,增长28.72%。2016年1~8月新收29万多件,同比又增长27.22%。珠三角法院一名普通执行法官,年均执行案件四五百件,人少案多情况严重。

而且因为逃债赖债的违法成本过低、社会信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缺失,债务人无视生效法律文书,转移隐匿财产、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玩失踪等情况屡见不鲜。此外,还有一部分被执行人滥用涉执行信访和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执行救济措施,严重影响执行效率。

除去被执行人的因素之外,人民法院在严格依法执行生效裁判时,还必须考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法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同住家属的基本生活,这无疑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法院在执行时机、执行方式、执行技巧等方面综合研判。

 

 

(责任编辑:潘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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