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法院“失信”名单 东莞一老赖没法买回国机票

03.07.2016  08:02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黄澄献 通讯员 冷静)为破解执行难,按照省法院“夏季执行大会战”部署,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工作,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近日,就有一名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老赖无法购买机票回国,只能付清欠款,请求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销。

欠款老赖回国时无法购买机票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常态化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以道滘法庭为例,近年已陆续将300余宗本案件被执行人的信息纳入失信名单,20余宗案件的被执行人慑于失信名单的威力,主动履行了判决。

在申请执行人深圳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某执行一案中,孙某未依生效判决及执行令向深圳某公司履行3万余元付款义务。经查实孙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孙某列入了失信名单。

2016年6月12日,孙某的配偶从美国打来电话,称孙某因被纳入失信名单无法购买机票回国,万分焦急,表示愿意马上付清欠款,请求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销

6月14日,深圳某公司告知法院称孙某已付清所有款项,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常态化制度表示赞扬。

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信用惩戒

近年来,东莞市对违法用地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杜绝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为充分借助社会信用机制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等4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市国土资源局与市第一人民法院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市第一人民法院将把近年来未履行处罚的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被纳入“黑名单”后,违法用地者在高消费、出境、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均会受到限制或者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