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法院妇工委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25.05.2015  16:21

  佛山高明法院根据审判工作的自身优势和特点,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先后推行四大特色活动,为被本院判处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失足少年)开展“一条龙”的志愿服务活动和面向全区未成年人学生开展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探索运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高明法院2009年12月28日组建了一支“护航志愿服务队”,由本院的刑庭、未成年人审判庭的女法官负责组织对失足少年开展一系的庭前、庭中、庭后、判后的“一条龙”跟踪帮教服务。自2010年1月起,将部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失足少年列入“护航志愿服务队”跟踪帮教对象。“护航”队员(包括女法官、国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根据各个失足少年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教措施、计划,为每一个失足少年分别量身定作“帮教套餐”,建立一人一跟踪帮教档案。目前,“护航志愿服务队”共跟踪帮教失足少年近90人。在跟踪帮教期间,“护航”队员通过心理疏导,帮助误入歧途的失足少年勇于面对挫折重新回归社会,还通过联系本区的爱心企业为失足少年推荐就业,走访失足少年原就业的企业和就读的学校,其中成功帮助10多名失足少年重返工作岗位或重返校园,而其他失足少年在队员的引导和鼓励下基本都能走上工作岗位。
  二是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为激发未成年人学生学法的兴趣,提高他们学法知法守法能力,面向本区的未成年人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五进”活动,先后将模拟法庭开进了学校、社区、乡村、企业、机关,以模拟法庭、情景剧、以案说法等形式向未成年人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近年来,本院共开展模拟法庭10多场次,得到了本区多所中小学校的热烈欢迎。在2013年4月,我院的模拟法庭活动被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确定为我市首批普法品牌活动。在2014年度,我院刑庭、少审庭、妇工委联合团区委先后5次将模拟法庭开进我区的跃华中学、荷城中学、杨梅中学、明城东洲中学、更合中学,取得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三是开展法制夏令营活动。自2011年至2014年,连续四年的暑假,我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面向全区的未成年人学生开展法制夏令营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问答、案件研讨、沙龙活动等形式,让放暑假的青少年学生,在课余时间享受丰盛的“法制大餐”。
  是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我院每年不定期至少开展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选取在青少年人群中常发的针对性强的典型案件,组织在校未成年人学生走进法院、走近法庭,旁听真正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审过各和参观法院等,让未成年人学生亲身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让未成年人学生感受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带给他们的震撼,让他们敲响警钟,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佛山市高明法院妇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