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法院导师制培养人才助力青年法官成长

18.01.2015  13:47

  梅州网讯  近日,平远县法院举办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夺得桂冠的是年仅28岁、刚进法院工作不满5年的青年法官黄志兴,其他获奖的6名法官中有5名是青年法官。这都要得益于该院开展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

  据了解,2012年3月,平远法院在梅州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从全院各部门遴选出7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7名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拟任助理法官的青年进行指导,实行“一对一”传、帮、带,为期2年。至去年,首批导师任期届满时,7名青年法官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均已成为平远法院的业务骨干,其中4名法官被任命为审判业务庭的副庭长,该院推行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已初显成效。

  去年12月23日,平远法院开展第二期青年法官导师培养教育工作。该院为2014年已任命的3名助理审判员、拟任命的1名助理审判员和新招录且通过司法考试的5名公务员聘任了9位导师,任期2年。导师将在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制作裁判文书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对9名青年法官进行培养。

 

(黄义涛 孙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