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建”欠债1.24亿拒还 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现场 供图/北京一中院
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城建”)在一场 经济 纠纷中败诉,被判支付原告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款913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截至目前本金加利息共约人民币1.24亿元。判决生效后,“中国城建”始终拒绝支付。
昨天下午,北京一中院对“中国城建”进行强制执行,3名工作人员因不配合执行工作被带回法院调查。整个执行过程,法院还邀请了十余名人大代表参与。
现场:工作人员不配合被带走
昨天下午,二十余名执行法官及十余名法警集体出动,来到位于鼓楼西大街150号的“中国城建”办公楼,法官向被执行公司工作人员出示了工作证及搜查令。随后,对现场进行封锁,并询问公司财务、人事等工作人员,要求配合调查。
经过几次并不顺利的询问,法官终于找到了集团的财务室,有4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办公,当执行法官询问他们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是谁时,工作人员均表示刚来不久,不知道负责人是谁。在法官的反复要求下,一名工作人员才将法官带到了财务主管的办公室。
由于财务主管刘女士拒绝配合执行,执行一度进展艰难。她先是否认自己的职位,称自己仅仅是工作人员,后又以没有 保险 柜钥匙、不知道保险柜密码等为由拒绝配合法官,不愿交出公司财务公章以及相关档案文件。
反复交涉无果后,执行法官以不履行法定义务为由将分管财务的总经理初某带走。此后,刘女士才开始配合工作,法官依法对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进行扣押,并制作查封扣押清单。刘女士本人也被执行法官带回法院进行调查。
法官:曾查封账户车辆
昨天下午,参与此次执行工作的一中院执行一庭副厅长林骁向北青报记者介绍,2010年4月22日,大苑天地与北京全讯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讯通)、“中国城建”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然后全讯通和“中国城建”始终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9130万。无奈之下,2011年9月,大苑天地将全讯通和“中国城建”诉至法院。
经过了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全讯通返还大苑天地股权转让对价款913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中国城建”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两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既未主动申报财产,亦未向法院说明将如何履行,大苑天地遂申请强制执行。
林骁称,2014年1月,执行法官就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随后,法院陆续查封了二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 银行 账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封公司名下车辆,但二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责。
“此次执行的目标是找到公司的高管人员并了解财务情况。高管人员没有找到。”林骁说,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是比较普遍的情况,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被带走的工作人员中,有两名都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执行时已经多次向他们交代了权利义务,但对方还是不配合,只能带回法院进行谈话让其配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再决定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