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便民 法院用微信视频跨太平洋庭审离婚案

02.11.2017  00:16

  大洋网讯 10月18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法庭首次利用微信视频通话方式开庭,进行了一次跨越太平洋的庭审。

  卢某(女)和陈某(男)经过恋爱于2006年2月16日在中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婚。2006年10月2日大儿子出生,2011年8月3日小儿子出生。

  随着时间推移,双方感情日渐疏远。自2015年8月19日起,因原告被告感情不和开始分居,被告在外另居。今年8月25日,陈某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但被告自2015年起旅居加拿大多伦多至今,因其个人原因短期内无法回国参加庭审。陈某向法官提出,想通过微信视频的形式参加现场庭审。经过双方协调,法官同意了该申请。10月18日上午10时,该案件在坦洲法庭开庭。陈某出现在其弟弟的微信视频里,参与了整个庭审过程。

  据坦洲法庭法官张剑峰介绍,微信视频开庭可以让当事人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更有利于法官查明事实的真相。以后,视频开庭或会更广泛,这也是司法便民的一项措施。

  (广报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