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沪法院联手合作 8万工伤赔偿款一日到账
广东新闻网广州11月11日电 (索有为 钟小欣 黄雨冰)上海商人伍老板与台商陈老板打算合伙开工厂,请了小伙子小张为其打理建厂事务。后小张受了工伤,两人拖欠小张赔偿款8万多元迟迟不给。小张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东莞市第二法院执行法官确认两个老板在东莞无可供执行财产后,遂委托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协助执行。很快,上海法院发现了伍老板名下的存款,并成功协助扣划款项。
东莞市第二法院11日通报,小张已拿到全部赔偿款。
2012年底,家在上海市长宁区的上海商人伍老板与台商陈老板打算在东莞市厚街镇合伙经营工厂。建厂期间,他们雇请了来自河南的小伙子小张看守设备及负责工厂日常琐事。但工厂还没有开成,两名老板就因意见不同决定散伙了。
2013年1月,伍老板打电话给陈老板,让对方帮忙将厂内所有的设备装车运往上海。陈老板遂让小张协助搬运设备。搬运途中,小张被他人所开的叉车压伤。事故发生后,陈老板与叉车司机将小张送到医院治疗,并为其支付了手术费、住院费及其他一些费用。小张住院期间,陈老板跟他签订了赔偿协议,并约定小张以后不得再向其索赔。
2013年4月,小张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同年6月,小张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名老板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约23万元。庭审时,伍老板拒不到庭。陈老板则辩称,他已向小张补偿1.1万元,小张应向伍老板追索赔款。2014年4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名老板共同向小张支付赔偿金共8万多元。但判决生效之后,两名老板均不履行债务。
2014年8月,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想办法与陈老板和伍老板联系。但因两人都在外地,一直联系不上。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两人在东莞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启动委托程序,委托伍老板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调查其在当地的财产状况。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经过调查,发现伍老板在上海证券公司的账户存有20多万元的股票,随即致电告知东莞市第二法院的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当天向长宁区法院发出委托执行函,委托其将8万多元执行款成功扣划。
近日,小张到东莞市第二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终于拿到了全部赔偿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