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研民企职务侵占案高发 涉案者年青化

11.09.2014  12:30

  广东新闻网广州9月9日电 (索有为 童伟娟 蒋春香)与民营企业近年来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员工监守自盗现象频现,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2011年至今,广东清远两级法院共受理该类案件38件56人,仅2014年1至8月受理该类案件就有8件13人,平均每个月一宗。 

  法院梳理出的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类案件特点包括被告人年青化,多为35岁以下的年轻人,部分不足20岁,主要集中在财务人员、监察人员、销售员、仓管员、业务员、生产操作人员等企业中低层职位,掌管着生产、采购、经营、销售等环节的业务实权,经手管理财物或直接接触商品,职务“油水”多。某电缆公司的搬运工彭某,与司机黄某、陈某,送货员罗某、何某、张某等三方勾结,乘公司送货之机,私卖公司电缆,共获赃款65万多元。 

  犯罪手段多样,隐蔽性较强。被告人熟悉自身业务,清楚企业内部管理漏洞与缺陷,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编造虚假合同、截留货款、以无报有、以少报多等形式侵占企业财物,非该岗位工作人员或非直接参与该活动的人很难发现,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主管姚某,利用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及车辆油费报销的工作便利,通过私设加油主卡给他人消费的手段套取现金14万多元。 

  另外,犯罪人往往目的明确、策划预谋充分,导致调查取证难,且一次得手后便私欲膨胀,疯狂作案,涉案金额大。某公司监察人员陆某与司磅人员欧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前来公司运输煤焦油司机颜某、许某等人,以“压磅”方式侵占公司财物多达50次,涉案金额110万多元。 

  法院分析称,案件多发原因在于人员管理松散,防范意识弱化;财务管理不当,制约机制欠缺;工作权限不明,监管机制缺失;操作系统漏洞,诱发侵占行为。有些民营企业的电脑的业务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造成员工可以通过更改数据的方式侵占钱财。 

  法院表示,职务侵占犯罪侵害了企业合法的财产所有权,直接危害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应引起足够重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