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赔偿办来粤调研国家赔偿追偿追责工作

07.06.2016  22:58


最高法院赔偿办来粤调研国家赔偿追偿追责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组成的国家赔偿追偿、追责问题调研组来粤开展调研活动。调研组由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陈现杰副主任带队,成员包括最高检赔偿办马滔主任、赵景川副主任、最高院赔偿办宋楚潇审判长,以及山东、河北、内蒙高院赔偿办负责同志。

调研组在广州召开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春建,省法院赔偿办全体同志,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级法院赔偿办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陈现杰副主任首先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是通过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后追偿、追责工作的意见(讨论稿)》,交流经验做法及工作情况,争取早日出台指导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

与会人员围绕讨论稿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并就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徐春建副院长和大家一起热烈讨论,谈了很多个人意见,得到调研组高度重视。徐春建副院长认为,进行国家赔偿后追偿、追责,应当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追偿、追责依法理性、严谨审慎、宽严适度。一方面要通过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原则,警示教育两院工作人员要敬畏法律、尊重法治,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另一方面,要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荣,保护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性,防止工作片面化、极端化。尤其要防止违反法纪规定,扩大追偿、追责范围,造成法官人人自危,那样势必导致改革失败。对此,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冷静,始终坚持科学依法而行。

陈现杰副主任表示,此次调研座谈会收获很大,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很好,甚至有些意见是颠覆性的,调研组回去后要认真归纳梳理,修改完善讨论稿,并对我院高度重视本次调研表示感谢。

广州座谈会结束后,调研组随后分别到江门、湛江两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继续征求收集意见。

 

 

(责任编辑:潘红超)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