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法院院长同日升堂审案 中院庭审原则上一律网上直播
广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廖荣辉担任审判长审理一宗运毒案,一旁的大屏幕正在直播此案审理过程 羊城晚报记者 周巍 摄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马伟锋
毒贩农文作或许没想到,他的名字,将和广州市中院副院长廖荣辉的名字出现在同一份判决书中。这只缘于廖荣辉担任审判长,9月24日审理了农文作涉嫌运输毒品案。不光是廖荣辉,甘正培、邓淦华、吴翔……这些对很多打官司的人来说“耳熟能详”的法院院长们的名字,今后不再“神秘”,因为它们都将出现在判决书的“落款”处。
24日9时左右,广州法院13名院长同时敲响法槌,开庭审案。
审案院长多人是专家
24日参与审案的13名院长中,有4位是副院长,包括广州市中院副院长廖荣辉。廖荣辉今年刚从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职调任广州市中院副院长。而在2006年,他就被评为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院长甘正培,则是13人中唯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专家。她审理的是一件新类型诈骗案。
案情显示,男子郑永隆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在其所开的淘宝网店虚构货源,以每台1万元的价格将用于挖“比特币”的挖矿机卖给梁某,骗取梁某将30万元货款打入支付宝账户。随后,郑永隆诱骗梁某“确认收货”,从而转走7万元,所幸,转账被支付宝公司及时发现异常,从而冻结了余款。
“法律条文是原则的,但客观现实千变万化。本案从诈骗的内容、方式和手段上来看,都具有鲜明的网络时代特征,比如:涉及‘比特币’这一网络虚拟货币等等,这些都是社会发展的新生事物。”甘正培说。
主审“疑难杂新”案
廖荣辉介绍,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在于多办案、办好案。而法院院长、庭长都是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更应从自身做起,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办案中。
今年3月,广东省高院正式下发《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必须办案。5月下旬,广州市中院全面启动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亲自审理案件的改革,要求院长每年至少要办2宗案件,副院长4件,其他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6件,并纳入年度考评。
今年5月27日、9月11日,广州市中院院长刘年夫分别担任审判长,开审了一件抢劫案和故意杀人案。从数量上说,目前他已完成了基本任务。
廖荣辉说,今后,院长和审委会委员办案将常态化,主要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意义及新类型案件,为审判执行工作树立指导性作用,让院长“归位”到审判执行业务。
“从批案回归办案”
这是对“传统”的颠覆。过去,法院领导在审判领域担负的角色更多的是审批案件。
天津市高院院长高憬宏日前撰文指出,长期以来,法院内部存在着独任法官、合议庭在案件审理后、判决作出前,主审法官必须将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及意见上报相应的主管副庭长、庭长、副院长甚至是院长来审批,主管领导对案件审查后,作出批示或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这种批示和意见最终决定着处理结果,引发了外界对“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质疑。
廖荣辉介绍,院长、副院长担任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审案,正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换句话说,法院院长要从批案回归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