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首次公示减刑案 陆俊案减刑引关注

13.06.2014  18:43

  据本报报道,北京市二中院受理了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43件减刑案件,并进行了公示,这在北京市法院尚属首次。北京市二中院已发出公告,建议对因犯受贿罪的前裁判陆俊减刑一年。此次公布的减刑案件共涉及服刑罪犯43人,涵盖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诈骗罪、强奸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11个罪名。

  世界杯开幕之夜,前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有人甚至戏称,陆俊这是在“抢世界杯的头条”。对服刑罪犯减刑需要公示,对司法部门来说是个新鲜事,对公众来讲也一样,都是头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是从6月1日开始实行的,陆俊恰好赶上了。

  说“头一拨”有意义,首先是因为让公众了解了减刑的程序。陆俊被提请减刑,是由于他“获得了5次表扬和1次单项表扬”,这样可以减刑1年。另外,提出减刑案件的主体是监狱,法院在受理后首先要进行5天的公示,在此期间,人人都可以通过寄信的方式提交书面意见,还可以打电话举报。公示期过后,法院再进行审理,最终决定是否减刑。尽管很多细节没有公开,但整个程序是清晰和完整的,有助于人们了解司法系统内部的运作,这也是一种法律知识的普及。

  另外,这次公示的减刑案件共43例,涉及罪犯43人。在公示报告里,可以看到这些人的犯罪原由,也可以看到他们原来的生活背景,当然也能看到他们各自的减刑原因。这说明,减刑并不是针对某个人的。只要对自己的罪行认识清楚、表现积极良好,那么人人都可以有减刑的机会。换句话说,即便进入监狱服刑,争取早日重获自由的权利,还在自己手里。这样的公示,可以减少传言,消除人们心中对“黑幕”的疑虑,作用无疑是正面的。

  程序公开,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对围观者,是一次普及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机会;对服刑者,则是一次受到公平、公正对待的机会。当然,公示程序的公开,对于司法系统内部也有过滤作用,可以让司法机构在阳光下办事,没有死角,更有利于获得人们的信任和支持。

  另外,减刑的话题引起人们的关注,很大程度还在于人们对司法体系内部的运作感到陌生。这说明以前做得不够。现在开始做了,为时不晚。这是司法的进步。

  当然,人们对此有兴趣,还因为陆俊的知名度。这位前“金哨”以前所做的一切,以及他后来的被捕、庭审和判刑,一直是媒介关注的焦点。许多媒介在报道减刑公示时都拿陆俊说事,好像陆俊成了这条新闻的“代言”。这样做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也算陆俊无意中当了回法律宣传员起到的作用。

  世界杯大幕开启,陆俊减刑也成为一条“体育新闻”,在很多网站与世界杯资讯并列,让人感慨良多。如果“陆俊们”法律意识强些,对司法多些敬畏,中国足球能少走很多弯路,没准这届世界杯,我们的足球队就去了。 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