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泥头车“拖泥带水”被顶格罚款1.86万元
工地泥头车“拖泥带水”、污染道路的现象时常可见,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还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对于这种问题,大亚湾重拳整治。19日上午,该区某工地两辆泥头车因为污染道路,且屡教不改,被该区城管执法局顶格罚款,共罚款18600元。
泥头车污染路面屡教不改
19日上午,大亚湾城管执法局“123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西区樟蒲锦地繁花第四期项目工地门口泥头车污染道路。随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理,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泥头车出进,但龙山一路至石化大道红绿灯路口约200米左右路面有泥土污染,当场责令施工人员对污染路面进行清理整改。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两次回访现场检查,发现仍然没有清洗彻底,有淤泥积压在花坛旁。
经调查,锦地繁花第四期项目建筑垃圾(土方工程)运输单位为惠州市鑫啟泰实业有限公司。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从严从重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撒、遗漏污染路面,大亚湾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按照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顶格罚款,共罚款18600元,并暂扣了两辆违法施工车辆。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在安全设施及预防措施末落实前不得开工;立即清扫被污染路面,消除影响;立即修缮工地水槽,加装高压水枪冲洗轮胎,并要求当事人今后要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防止再次将泥土带出路面、再次出现野蛮施工现象。
惠州市鑫啟泰实业有限公司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当时就缴纳了罚款,并按照执法队的要求立即落实清洗路面、加装水枪等整改措施。
举报泥头车违法行为最高奖千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大亚湾首次重拳整治泥头车污染问题。今年8月,该区另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输车辆因为野蛮施工、在运输过程中遗撒土污染路面,被大亚湾城管部门罚款12.5万元。
据悉,为发动群众共同监督泥头车违法行为,日前该区出台了《大亚湾区泥头车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市民发现泥头车有撒漏污染路面、超载、逆行、冲红灯、“冲禁令”、随意乱变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粘贴反光标志等违反通行管理规定违法行为,以及有故意污损、遮挡、无号牌(含放大号牌)、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违反牌证管理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举报。一经查实,单个违法行为举报奖金从50元—200元不等,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元。(林涌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