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31.03.2015  12:40

(粤)质监工许注字第﹝2015﹞1号

  鹤山市昭阳头盔制造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784000028242

  企业代码(身份证)号:560863015

  住   所:广东省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工业区12号

  法定代表人:杨昭

  你公司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成品、半成品等物品已于2013年7月28日被鹤山市人民法院拍卖,原《厂房租赁合同》已被依法解除,原生产厂房已被其他企业使用,我局行政监管人员多次拨打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均为空号。你公司已不再生产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三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决定注销你公司取得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粤)XK15-001-00001)。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