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注销广州新源饮料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20.08.2014  19: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广州新源饮料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晟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家生产企业的2张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质监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被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点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日期

发证单位

注销原因

注销时间

  备注

  1

广州新源饮料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新源街29号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新源街29号

粤XK16-204-01116

2017年4月10日

2012年4月11日

广东省

质监局

企业自愿申请注销

2

汕头市晟琪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汕头市潮汕路寨头工业区A座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寨头工业区A座

粤XK16-204-00591

2016年8月23日

2011年8月24日

广东省

质监局

企业自愿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