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洪涝灾害灾情及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续报四)

28.05.2014  21:14

  经统计,5月21日17时至28日17时,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肇庆、清远、潮州等9个市、33个县(市、区)、253个镇(街)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全省受灾人口125.53万人;因灾死亡15人(广州市从化区2人、增城区3人;惠东县1人;怀集县3人;清远市清新区3人、清城区1人、英德市1名失踪人员28日确认死亡,阳山县1人),失踪2人(广州市从化区1人,阳山县1人);紧急转移安置10.2万人;倒塌房屋1.97万间,严重损坏房屋189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7.4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7.1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42.39亿元。

  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于5月27日紧急采购9吨八宝粥、矿泉水等应急物资运往清远市,帮助重灾区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截至5月28日,省民政厅已紧急向灾区调拨帐篷2050顶、折叠床4615张、毛巾被4500床、棉被13020床、毛毯1000床、衣服3968套等救灾物资。灾区市县民政部门紧急下拨救灾资金679.52万元;发放帐篷334顶、棉被5611床、毛巾被10011张、凉席  16068张、蚊帐7927顶、手电筒4415支、雨衣738件、矿泉水15541箱、方便面13070箱、饼干16523箱以及大米、食用油、面包等救灾物资一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