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稔洲村委向商户私征垃圾处理费 每月数千元

23.03.2015  13:25

本应随水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为何村委自己派人向商户征收?且每个月缴纳数千元,还必须忍受垃圾围城?沙田镇稔洲村的居民向南都记者反映了这一问题,但沙田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竟表示:对收费的事宜,镇里一点都不知情。

南都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村里收取垃圾处理费既没有专门账户也没有往来账目,去向也是不清不楚。目前,沙田镇以及市城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一位大叔背着一个黑色挎包,骑着一台挂有警灯的白色摩托车,沿着沙田镇稔洲村的大街小巷,凭着一张红色收费单,向商铺、工厂以及小摊小贩,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村里收了钱,就得让我们的垃圾有地方倒啊。”很长时间以来,村内恒福市场负责垃圾清运的老甘对村里的垃圾清运效率非常不满。他介绍,距离市场只有200米的中转站只有两个收集箱,不但要收集环卫工收集回来的垃圾,整个稔洲村环保城工业区的垃圾也要汇集到这里,垃圾几乎天天爆棚。但每天只在早上清运一次,之后无论垃圾再多,都不会有垃圾车来了。

3月19日早上,运垃圾车没来,大量的垃圾堆积在中转站,连菜市场内的过道都堆满了垃圾,摊主和买菜的居民都怨声载道。无奈之下,老甘只能和同事用手在中转站内扒开一点位置将垃圾倒进去,但也无济于事。

每个月都要交8000元垃圾处理费,但垃圾依然没有地方可倒!长时间集聚的怨气,此刻在老甘胸中猛烈翻腾。于是打电话给村里和镇里,希望讨个说法。

南方都市报记者接到附近居民反映后,立即将情况反馈给沙田镇政府。当日下午赶到现场时,沙田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已经紧急调集车辆将垃圾运走。

该中心专门负责稔洲村垃圾清运工作的樊先生介绍,主要是因为垃圾运输车辆和设备出现故障才导致垃圾没有及时清走,现在已经让负责该村垃圾清运的公司维修和更换了。

村委是否可以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调查:在采访现场,一位着橙色上衣的大叔骑着一台挂有警灯的白色摩托车到来,一个黑色的长包挎在胸前,并没有下车,也不说一句话。经在场的一些商铺管理人员指认,就是这位大叔每个月上门收取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大叔见有人问他收钱的事宜,随后便一踩油门,无论记者怎么呼喊,都没有回头,一路东去。

据了解,上述大叔人称霍先生,在他为商户开具的收费单上,都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盖上稔洲村利民服务部的章,并且注明是稔洲村环卫的业务代表。2015年第一个季度,一次性收走了恒福市场24000元垃圾处理费。

回应

沙田镇政府:

财政统一收取 统一承担

沙田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樊先生表示,稔洲村的垃圾清运费用都由镇财政负担。至于垃圾处理费,在沙田镇辖区内,均是和水费一起交的,然后统一交到财政,然后再按比例划拨回来。除此之外,就不再允许再收费了。

对于有商铺反映村委收取垃圾处理费的事情,樊先生表示,之前没听说过,镇里对此也一点都不知情,需要找村里的负责人来核实。

稔洲村委:先否认再承认 诉苦水费难收

村委负责环卫的吴小姐也同时到了现场,表示这项费用都是按水费交到水务公司的,村里绝对没有收取商铺和工厂的垃圾处理费。但当记者出示了前面那位大叔开具的收费单时,吴小姐面露苦涩,做不解状,表示和樊先生回去调查一下。

稔洲村委负责人则表示,虽然村里的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都是镇里统一招标公司来运作,但是费用还是压到村里了,沙田的经济发展相对全市来说比较滞后,尤其是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实际收取率不是很高。很多商户没有按规定安装水表,但是他们是产生垃圾的大户,因此,采取了派村里的人上门收费,确保费用的征收。

3月20日,稔洲村委表示,沙田镇收取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是随水费收取,但辖区内很多商户和工厂都没有按规定安装水表,所以按照谁产生垃圾谁负责的原则,稔洲村委派利民服务部代收全村115间商铺和工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配合镇里完成任务。

相关规定

委托代收需亮证及公示

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各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执收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收。但是,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实行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代收单位应当先取得执收单位的书面委托,再按照上述程序申领收费证明。

同时,东莞市政府也多次发出文件,对可委托的单位作出了明确限定,无论是住户还是国家单位、商铺公司,都必须委托供水企业随水费代收。其他单位一概不能代收。自备水源的企业,也应由城管部门计价后,到镇财政办公窗口缴费。

收费额度随便喊,还可以讲价?

调查:根据村里的商户反映,霍大叔的收费没有标准。如果老板跟村委比较熟悉或者跟霍大叔比较熟悉,还可以讲价。以恒福市场为例,一开始是被要求交每月10000元的,讲价后从2013年第一季度开始每个月交9000元。市场屡次反映收费太多,垃圾清运却不及时后,从2014年8月份开始,每个月交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