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2018年省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第一批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的通知
粤教体办函〔2018〕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2018〕2号)要求,2018年我厅拟选派高水平专业艺术院团进校园开展高雅艺术演出活动。现将第一批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 申请对象及方式
(一)申请对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全省普通高校及省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申请方式。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请。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可直接安排进学校演出,也可安排在专业艺术场馆,统一组织多所学校学生一起观看。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2日。
三、备选演出院团、节目及时间安排
第一批安排20个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63场(各演出单位具体信息见附件1)。
四、各单位演出场次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可填写6个意向院团,安排不超过不3场演出。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申请的,可填写3个意向院团,安排1场演出。
五、申请程序
(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承办单位申请报告;
2.2018年省级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院团演出申请表(附件2、3);
3.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方案(包括安全保障方案);
4.可提供的演出场馆及相关基础配套设备设施情况介绍;
5.其他材料。
有意向申请的单位请于9月22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并发到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确定演出学校
省教育厅将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演出条件(场馆基本设备设施要满足演出要求)、重视程度、安保措施、组织方案、地理位置、承演经验等因素进行安排。优先安排美育工作重视、落实,未接受过高雅艺术院团进校园演出的单位。省教育厅将统筹考虑演出单位和申报单位的意愿安排演出,如各单位意向安排与省安排不一致,以省安排为准。不安排本校的艺术院团在本校演出。
四、活动经费
本次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由省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补助各演出艺术院团。各申报单位负责免费提供演出舞台和场所(座位300个以上,包括申报该类型演出所应具备的基本灯光)、安全保障工作,并配合、协助演出单位开展演出活动。若演出单位对灯光、音响有其他特殊要求,该部分费用由演出单位负责。如遇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演出单位商各申报单位解决。
联系人:黄嘉骏,左宁丽;联系电话:020-37628026。
附件:1.2018年第一批省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单位信息目录(全版) 附件1:.xls
2.2018年省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院团演出申请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版) 附件2 .docx
3.2018年省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院团演出申请表(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版) 附件3.doc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