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重大节日期间慈善公开募捐活动 鼓励市民监督慈善公开募捐活动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向全市有关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各区民政局印发《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重大节日期间慈善公开募捐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慈善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管,严格按照《慈善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地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活动。
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可开展募捐
《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或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均属于慈善公开募捐方式。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上述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必须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实施。
迎春花市等如要开展募捐可联系市慈善会
如果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需要筹款怎么办?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如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时,可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以该组织名义开展,并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募捐活动的全部收支应当纳入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的账户,由该组织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市民政局举例称,如近期即将开展的2019广州市新春花市慈善活动,广州市慈善会将为新春花市义卖提供包括活动主题元素、摊位门楣设计、新年利是封、慈善吉祥物珠珠等义卖物品,在民政部指定募捐信息发布平台“广益联募”上设置新春花市专题,提供互联网募捐服务(市慈善会王小姐、黄小姐,83364933;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吴小姐,83371918)。
《通知》要求,各慈善组织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重大节日期间的募捐方案。各区民政部门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及时予以指导和查处,并根据《慈善法》等规定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等处理。
市民政局表示,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媒体对重大节日期间的慈善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名义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监督电话:020-83178742。
(信时记者黄艳 通讯员廖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