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生鲜上市30天后在珠三角推开
各地级市城区设活禽经营限制区,区内仅留1到3个活禽零售市场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报道:广州、深圳、佛山三地试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做法,将逐步在珠三角推开。昨日,《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配套的《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活禽市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同时发布。自2015年1月15日起,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设活禽经营限制区。区内限制活禽交易,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活禽限制区实行生鲜上市
根据《办法》,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设活禽经营限制区,区内限制活禽交易。限制区的具体范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根据《意见》,现有的家禽屠宰厂(场),需要按照要求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并由当地政府予以公示后方可进行屠宰。而新建的家禽屠宰厂(场)在建设完成后,要报当地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而根据《规范》,屠宰后的家禽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中心温度降至0℃~4℃,并在后续的贮存、流通和零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范围内。经营场所应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库(柜)等设施设备。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罗展光表示,家禽生鲜上市试点从5月份开始试行以来,家禽屠宰厂(场)也有了一定的基础。目前全省各地共有家禽屠宰厂(场)27个,设计日均产量可达70万只,实际日均产量27万只。随着试点工作的分段推进,各地也会加快家禽屠宰厂(场)的兴建和改造,可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活禽经营区单独设出入口
在总结广州、深圳、佛山等地试点工作经验,综合参考上海市和浙江省做法的基础上,《办法》充分考虑了广东实际情况,在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的同时,允许规划设置1-3个活禽零售点,在公共安全与私人权益,疫病防控和群众生活、饮食习惯的关系上取得一个平衡点。
不过根据《指南》,活禽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需要新建或改造。
允许活禽零售的市场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经营区,与市场其他农产品经营区域分开,有独立的出入口;每个活禽经营档口面积不少于10㎡,划分为活禽存放、宰杀、售卖三个区域,活禽存放、宰杀区域相对独立、封闭,与消费者之间实施物理隔离。活禽零售市场出售的活禽应当在市场内经过宰杀后方能带出市场。市场收市时,档主还要对尚未售出的活禽应当予以宰杀处理,严格执行当日零存栏制度。
不管是活禽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都将实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
出现疫情临时休市
根据《办法》,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地级以上市政府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或者部分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临时性休市。在临时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清空存栏,对经营场所、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临时性休市期间,不得在活禽经营市场内外进行活禽交易,活禽经屠宰厂(场)集中屠宰后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