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现流浪犬咬人事件 专家:养犬人违法弃养须受罚
一条犬咬人的微博,阅读量超过了1880万人次。
近日,一只白色中型犬在北京市朝阳区永安里、双井、劲松一带咬人,据北京市朝阳区疾控中心初步统计,近30名市民被咬伤,包括一名4岁儿童。另据北京市疾控中心消息,在今年中秋小长假期间,北京市犬致伤人数超过2000人。
在全国层面上,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2015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统计,狂犬病死亡人数为744人,居当年报告死亡数传染病第三位,前两位是艾滋病和肺结核。
流浪犬咬人事件频发
9月22日,据媒体消息,此前在北京市朝阳区永安里、双井、劲松一带咬人的流浪犬已被找到。
据有关部门称,这只流浪犬是在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附近被“捉拿归案”的,是一只白色中型犬。经一名伤者辨认,该犬确实曾咬伤自己。朝阳区疾控中心也表示,再无新增被咬伤人员就诊。
9月20日中午,有网友在微博上发消息称,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永安里附近,多名行人被一只流浪犬咬伤。
据该网友称,其家人在永安里附近被这只流浪犬咬伤,随后他带着家人前往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在疾控中心,该网友看到多名伤者同样被流浪犬咬伤。根据伤者描述,大家都是被一条长40厘米左右的白色流浪犬咬伤。
随后,当地警方多个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有市民被流浪犬咬伤,警方迅即派出警力进行围捕。
该事件还成为微博热点事件,一条名为“北京永安里疯犬咬人”的微博阅读量瞬间飙升,截至9月25日8时,阅读量突破1880万人次。
近年来,北京多次发生包括流浪犬在内的犬致人死伤事件。据北京市疾控中心消息,就在今年中秋小长假期间,北京市犬致伤人数超过2000人。
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搜索发现,类似流浪犬伤人事件在各地频发。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流浪犬咬人事件多次发生,已经转化成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各地政府及社会公众给予高度关注,对流浪犬进行集中管理。
针对流浪犬咬人事件频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应该下定决心解决流浪犬问题。此前,支振锋曾就养犬管理立法进行深入调研。
流浪犬多源于弃养家犬
9月23日6时许,为了观察小区内的养犬情况,天刚蒙蒙亮,记者就走出家门,来到小区里。
记者所在的居民小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记者刚走出居民楼,就听见一声“早啊”,抬头一看,原来是本楼一位老年邻居,手里还牵着他家的黄色小犬。
邻居的孩子工作后,不在身边住,老两口两年前养了一只小型犬,从此以后,记者早晚下楼,总能碰到。邻居家的犬外出时,一直拴着犬链,但在电梯里,却从未戴过嘴套。
沿着小区道路往前走,刚走到十字路口,一条棕色卷毛小犬从一辆汽车边无声无息窜出来,把记者吓了一跳。不远处,一位中年妇女拎着卷成一卷的犬链,慢慢悠悠走着。
记者所在的小区有一个公共 健身 场所,旁边还有一大块空地,当记者赶到这里时,有5只小犬和一只中型犬在互相追逐,都没有系犬链,犬的主人则围在一起聊着家常。
记者又围着小区马路转了一圈,前后碰见4次居民遛犬,其中3次不系犬链,小犬跑前跑后围着主人又蹦又跳。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携犬乘坐电梯的,应为犬戴嘴套;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地、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
记者当天早上遇见的11次遛犬行为,比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违法率为100%。
在一位小区居民看来,这种违法养犬,后果还不算太严重,毕竟犬都是有主人的,令人担忧的是违法弃养犬之后成为流浪犬。
据媒体报道,在西安市,警方每年收容的流浪犬在4000只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弃养犬,目前警方已经收容处置了近4万只流浪犬。
在天津市,据当地动物保护机构公布的数据,流浪犬总量超过150万只,多数是人为遗弃,“每天都有相当数量的宠物被遗弃”。
在江苏省南京市,2007年至2015年10月,当地警方收容流浪犬总数已经超过3万只。经实地走访了解,这些流浪犬,除了少部分属于走失外,大多是遭主人遗弃。
……
熊文钊表示,现在养犬的人越来越多,但犬主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将犬遗弃,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对弃养人进行行政处罚,没有追究弃养人的责任。
在熊文钊看来,针对流浪犬,地方政府的兜底管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缺失,比如没有足够的收容场所对流浪犬实施集中管理和处理,减少公共场所的流浪犬数量,没有对流浪犬实施 卫生 防疫,防止对城市市民产生危害。
在支振锋看来,正是由于犬的主人违法将家犬遗弃,才使流浪犬无人管束频发咬伤市民,形成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支振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更深层面上,各地的养犬管理法规针对弃养犬的行政处罚过轻,无法触动养犬人纠正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各地养犬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体制并不顺畅,无法对流浪犬进行有效管理。
“我们在调研时去过一个流浪犬收容中心,里面收容了很多流浪犬,每天花费非常大,但我们实际上没有足够经费养那么多流浪犬,纳税人的钱也不应该这样花费。”支振锋说。
国务院可出台行政法规
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流浪犬出没在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居民人身安全的隐患。
那么,这一隐患该如何消除呢?
熊文钊认为,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养犬管理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范畴,“可以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熊文钊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源头上来说,要加强养犬登记管理,同时要加大养犬人的责任,对弃养人进行追责;从政府管理上来说,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养犬监督,对于犬主人确实不愿继续养的犬、无主或无人领养的流浪犬,政府应该承担兜底责任,实施集中收容,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社会各界建立的关爱动物社团收容和领养流浪犬,政府可以加强扶持。”熊文钊说,“总之,社会各界应该多管齐下,解决流浪犬问题。”
支振锋认为,养犬问题属于地方事务,由地方进行立法,但在各地进行地方立法的基础上,可以考虑由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对养犬涉及的共性问题、原则问题进行规范,有利于各地遵照统一执行。
支振锋的看法是,首先要采用科技手段加强养犬管理,比如上海规定犬必须植入生物芯片,芯片中要有犬主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注射疫苗记录等信息。无论是主人遗弃,还是自行走失,通过扫描电子芯片可追踪相关信息,督促主人依法养犬。同时,对于违法弃养的,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减少家犬变成流浪犬。
“其次,凡是在公共场所没有主人牵着、也没有植入电子芯片、没有相应信息牌的,统统视为流浪犬,养犬管理部门有责任予以捕捉。”支振锋认为,“捕捉之后,养犬管理部门设定公示期,公告认领;没有人认领的,再设定30天或者90天的领养公示期,没有人领养的,可以做无害化处理。”
“最后,相关部门在养犬事务上各管一段的养犬管理体制亟待理顺,执法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亟待解决。”支振锋说。
由此可见,此类问题紧迫性显而易见。(本报记者 陈磊 本报实习生 郭子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