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区住宅基准地价上调三成多 不直接影响房

29.08.2014  19:11
26日,济南市政府发布《调整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济南市城区商业、住宅、工业一级用地价格将分别调整为每平方米8028元、5608元、2055元,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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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济南市政府发布《调整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济南市城区商业、住宅、工业一级用地价格将分别调整为每平方米8028元、5608元、2055元,有效期5年。

  此次调整过后,商业用地分为9个级别,住宅用地与工业用地均分为8个级别,一级用地价格最高,其余等级依次递减,每个级别的商业用地基准价格均高于同级别的其他用地。

  Ⅰ、Ⅱ、Ⅲ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调整为每平方米8028元、6198元和4618元;Ⅰ、Ⅱ、Ⅲ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5608元、4046元和3252元;Ⅰ、Ⅱ、Ⅲ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055元、1567元和1142元。此次调整后,商业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上调幅度较大,工业用地上涨幅度较小。与2011年调整的价格相比,一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上调29.7%,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上调36.6%,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上调8.2%。

  据新方案,设定容积率,住宅、商业均从此前的1.7升至2.0,工业由0.6变为0.7,建筑可继续“长高”。土地还原利率设定为商业用地6.4%,住宅用地6.0%,工业用地5.5%。

  相关专家表示,土地基准地价的调整不会对土地价格和房价造成直接影响。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解释,基准地价是各种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并不等同于土地出让价。从基准地价到拍卖成交价格,其中还要经历评估价、底价等两个阶段。土地的基准地价、评估价格、拍卖底价以及市场价格是四个不同的概念。基准地价仅是土地价格的参考,土地最终的成交价,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