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校女生“深陷”赴台卖淫团 多所高校否认
近日,台湾媒体报道称,台“移民署”查获一应召站旗下陆续有百名大陆女子卖淫,一年获利高达上亿元新台币,约2000万人民币。其中有一年仅20岁的浙江省某艺术学院2年级况姓女学生。5日,记者向浙江多所艺术类高校求证,均否认况某系该校学生。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移民署”台北市专勤队2013年12月获报,新北市三重区一处精舍旁,经常有许多浓妆艶抹、穿着暴露的火辣女子出现,循线查出她们一应召站旗下的大陆卖淫女子。
台“移民署”调查,该应召站成立一年多,旗下小姐有6成是以医美健检、自由行到台湾卖淫,她们会避开生理期,再赴台大肆淘金,由于一次可停留15天,除了第一天到医院健检,其他日子则接客赚钱。
其中,台媒曝出有一名年仅20岁的况姓女子为浙江省某艺术学院2年级学生。报道中称,况某因崇尚名牌LV和爱慕虚荣,入不敷出,甘心在人蛇集团诱使之下,凭着姣好身材及舞蹈底子,连续两次以医美健检名义到台湾。
5日,记者向浙江省多所艺术院校求证,其中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均否认况某系本校学生。
中国美术学院方面称,该校幷未设置舞蹈类专业,而报道称况某具有“舞蹈功底”,为音乐、舞蹈类专业学生的可能性更大。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林国荣也告诉记者,校方经细致排查,该校大二年级所有专业幷无况姓学生,目前学校已将该情况上报上级单位。
浙江传媒学院亦表明,经查况某非该校学生,该校幷不在艺术类学校之列。
随后,记者致电浙江省教育厅,得到的回复是对此并不知情。
浙江省公安厅方面表示,大陆人士涉嫌在台犯罪,均由台湾属地警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办。同时,浙江警方提醒广大民众,卖淫嫖娼类案件中,尤其是女性同胞,不论其自愿与否,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本人所造成的伤害亦不可估量。因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的关键。
记者了解到,此前也曾多次曝出大陆女性赴台卖淫的新闻。2012年,台湾警方曾查获两个台湾的卖淫团伙从大陆拐骗妇女去台湾卖淫;2013年,台湾有男子以金钱诱惑岛内男子赴四川与大陆女子假结婚,再依亲名义带入岛内进行卖淫,涉案共8人被警方抓获;今年5月,2名大陆女性涉嫌以自由行名义进入金门,租住套房卖淫,被金门警方查获移送法办。(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