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森林覆盖超县域面积一半获省政府表扬

20.05.2016  11:12

  海丰的莲花山、朝面山、水底山、大云岭,山山岭岭森林葱茏……新一轮绿化大行动,海丰广大林业工作者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热潮中,挥洒了一路汗水,换来一片绿意。不久前,在全省2015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该县作为全省10个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之一,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表扬,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森林覆盖超县域面积一半

  去年以来,海丰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绿化大行动战略部署,坚持“营造、管理、保护”并重,认真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使森林总量持续增加,森林质量不断提升,全县林地面积达到98527.7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7.34%,森林覆盖率57.8%、比增0.8%,森林蓄积量达265.53万立方米、年递增10.58%,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任务划上圆满的句号。

  日前,记者采访了海丰县林业局局长黎方极,他就海丰如何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推动生态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作了详细地介绍。他说,汕尾地区造林绿化方面与相对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全省排名一直靠后。这次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扬,尚属首次,是市、县的战略部署大见成效,广大林业工作者们不懈努力的结果,也为汕尾市争回了一口气。

  据介绍,该县坚持以营造为基础,全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工作措施是科学编制作业设计,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分工,简化相关审批手续,狠抓造林质量管理,强化建设资金施用管理。2015年,该县共完成各类绿化工程建设项目10个,强化了森林围城进城;完成造林面积6.34万亩、森林抚育15.08万亩、封山育林4.47万亩、景观林带抚育97.45公里、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62个;完成了县城主干道路绿化5处和9个森林公园(一期)绿化任务。

   以管理为抓手依法行政

  去年以来,该县严格实施林地定额管理和林地用途管制,审核上报批准施用林地建设项目9宗,面积80.7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84.5万元,审批森林采伐申请17宗,采伐面积490.8公顷,蓄积量24176立方米,出材16853.2立方米,征收上缴育林基金24.28万元;强化木材流通管理,以城东木材市场搬迁新址为契机,狠抓木材市场日常监管服务工作,促进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推动木材经营加工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积极加强国际重要湿地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海丰县国际重要湿地2014年、2015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积极探索湿地生态保护新办法、新途径,并开展多场次的执法检查活动,解救放生野生动物一批,以促进生态平衡;积极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受理涉林来信来访案件16宗,办理回复8宗,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涉林信访问题;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5宗,处理违法人员28人,罚款20 多万元,收缴作案工具一批。

  该县坚持以保护为目的,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的一项保障性工作来抓,投入资金近500万元,添置了一批实用高效的扑火装备,成立了一支50人的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落实各类扑火队员近700名,其中护林员300名;组织了12场次的业务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开展了“党员干部呵护青山作表率”、“共建生态家园,共享绿水青山”等主题实践活动,使人民群众生态保护和森林防火意识不断提高;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防治检疫工作,对鲘门镇周边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和疑似疫区近1万亩林地进行了飞机喷药除治,防止了松材线虫病的扩散和蔓延,有效促进森林健康生长。目前,该县正在大力推进莲花山和赤石水底山两个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落实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1.5万亩。

  【原标题】挥洒汗水 披绿叠翠——海丰县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