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业务改革 惠及粤东近5000家企业

24.07.2014  16:16
上半年该关通过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征收税款3542万元,比增33.4%。

  记者从汕头海关获悉,上半年该关通过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征收税款3542万元,比增33.4%。

  据悉,“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尤其适合两种企业:两头在外、大部分进出口在外地口岸的企业与主要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出口的企业。企业通过这一通关模式可以简化海关手续,货物不必进入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验放,不必办理转关手续,不必使用海关监管车辆,申报货物可以一票多柜,实现了跨关区物流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的一种延伸和补充。

  汕头海关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加快企业适用资格审核上报速度,加强与口岸海关的联系配合,确保货物通关畅通。目前,该通关模式可惠及粤东近5000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