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民政法治建设方案 法制人员比例将达30%

15.05.2015  19:4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精神,推动海南民政法治建设,海南省民政厅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起草了《海南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从十一个方面明确了2015-2020年海南民政法治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指出了海南民政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具体保障措施。方案指出,今后五年海南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法规制度建设;二是建立“三单”制度;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四是加强民政执法工作;五是建立民政法治综合评估制度;六是加强民政法治力量建设;七是健全复议应诉工作制度。

  其中,方案特别突出了加强民政法治工作力量建设的工作内容,提出要健全海南法制工作机构,充实法治工作人员。《方案》指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招录公务员要向法律专业毕业人员倾斜,逐步使法律专业毕业的公务员比例达到30%以上;海口、三亚和儋州市民政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民政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并通过内部调配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各县级民政部门要尽快建立法制工作联络员制度,至少确定1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工作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