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查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意向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查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意向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符合《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附件2)明确的我省海洋六大产业发展方向;
(二)聚焦当前亟需解决而且能够取得实效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
(三)既对标国内外最好最优最先进,又融合广东发展实际需要,能够形成产业链,加快我省海洋产业集群形成。
二、支持额度
(一)海洋工程装备专题,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500万元;
(二)海上风电专题,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500万元;
(三)海洋电子信息专题,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
(四)天然气水合物专题,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0万元;
(五)海洋生物专题,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200万元;
(六)海洋公共服务专题,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我校限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单位不少于3家、不超过6家。牵头单位资金占比不低于40%。项目负责人应有正高以上专业职称。
(二)2018-2020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已立项或类似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他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得申报。
(三)请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高新科邮箱kjcgxk@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调查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意向的通知.pdf
2.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pdf
科学技术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