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09.09.2022  17:25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

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9日17时起,将龙凤街道凤凰二街6、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海珠区无中、高风险区,全域(除临时管控区域外)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番禺大石街解除低风险区管控措施,全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广东大洋网
10日7时起,海珠区解除江南中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广东大洋网
海珠区解除海幢、龙凤两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广东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