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工的看过来,海珠区要招42名出租屋管理员

28.09.2017  21:49

海珠区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们又有一批新的工作机会来啦!赶紧来看看有没有你心仪的?走,准备好简历应聘去!

海珠区招聘42名出租屋管理员

小编了解到,根据《海珠区出租屋管理员管理细则》(海来穗领办〔2015〕10号)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我区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海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海珠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出租屋管理员。

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优先录取;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6.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

海珠区街道出租屋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等工作,属合同制工作岗位。本次共招聘42人,具体招聘单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至10月11日(星期三)(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海珠区出租屋管理员招聘报名表》(点击此处可下载)、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6万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34052897,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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