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24时起,海珠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17.11.2022  10:00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1.新港中路46878栋。

2.新港中路214号大院(光华小区)11栋。

3.新港中路432号4栋。

4.赤岗二街1号大院1号、2号。

5.华怡花园华怡路84、86、88号。

6.下渡中约横四巷3—8号,下渡中约横三巷2、4、5、6、7号,下渡中约二巷2号,下渡中约大街9号东至25号和横五巷10号,横二巷2号北至四航局围墙。

7.大江冲25号大院1梯。

二、昌岗街道

穗花三巷4号。

三、素社街道

东翠北街4、6号,东翠西街8—14、20—26号(双门牌),东翠南街2、4、6—12、14—32(双门牌)号,东翠东街9、15、19号,海联路333—339号(单门牌)及底商。

四、海幢街道

堑口东70、71、72、74号,堑口南6、7-1、7、8-12、14、18号,安善里6号。

五、江海街道

1.聚德花园A3—A8栋,聚德中街6、8、10号。

2.聚德花苑109号—111号小区。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11月18日24时起海珠区六街道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广东大洋网
11月18日起黄埔区对大沙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大广东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