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24时起,海珠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17.11.2022 10:00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1.新港中路468号78栋。
2.新港中路214号大院(光华小区)11栋。
3.新港中路432号4栋。
4.赤岗二街1号大院1号、2号。
5.华怡花园华怡路84、86、88号。
6.下渡中约横四巷3—8号,下渡中约横三巷2、4、5、6、7号,下渡中约二巷2号,下渡中约大街9号东至25号和横五巷10号,横二巷2号北至四航局围墙。
7.大江冲25号大院1梯。
二、昌岗街道
穗花三巷4号。
三、素社街道
东翠北街4、6号,东翠西街8—14、20—26号(双门牌),东翠南街2、4、6—12、14—32(双门牌)号,东翠东街9、15、19号,海联路333—339号(单门牌)及底商。
四、海幢街道
堑口东70、71、72、74号,堑口南6、7-1、7、8-12、14、18号,安善里6号。
五、江海街道
1.聚德花园A3—A8栋,聚德中街6、8、10号。
2.聚德花苑109号—111号小区。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17.11.20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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