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部分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20.11.2022  00:11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19日21时起调整的区域

1.瑞宝街道瑞安西八巷1—4号,瑞安西七巷1—3号,瑞安西六巷1—3号。

2.瑞宝街道聚龙四巷10—13、15、17—21号,聚龙五巷7、8、10、15—19、19-1号。

3.瑞宝街道瑞祥四巷9号。

4.瑞宝街道万华中街1号。

二、自2022年11月19日24时起调整的区域

1.凤阳街道逸景翠园东区荔影居A座。

2.凤阳街道逸景翠园西区御华轩A座。

3.凤阳街道叠彩园小区翡翠轩3座。

4.赤岗街道佳兴大厦5-23层。

三、自2022年11月20日5时起调整的区域

江海街道新村西华大街21号、新村中华大街东八巷3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