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海鲜半年没发货 骗子忽悠商户七万元

19.03.2015  23:27

  广东新闻网广州3月19日电 (郭军  谭虎  肖伟)犯罪嫌疑人朱某利用海鲜个体销售商户对他信任,谎称可以帮其通过海外采购获取到物美价廉、有品质保障的进口海鲜,然后以支付定金为由多次向事主诈骗钱财共计七万元,可事主吕某付款半年后也未见一斤海鲜。
        3月18日,广州铁路公安处民警在中山火车站将涉嫌诈骗的朱某抓获。
  广州铁路公安处19日通报,据朱某交代,2012年元月,通过朋友介绍,朱某认识了在湛江市区经营海鲜批发零售的个体商户吕某。通过观察,朱某发现吕某在向供货商采购大量海鲜的过程中,交易双方仅仅是以口头约定的形式确定采购意向,完全是建立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而进行生意来往的。朱某观察到这一情况后,顿生邪念,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2012年3月底,朱某找到吕某,称自己现正专门经营进口海鲜采购生意,通过运作,朱某能够从国外获取大量海鲜供应给吕某销售,并且承诺他进口的海鲜,无论从价格还是质量绝对优于吕某现在的供货商。并且向吕某承诺,整个采购过程无需他亲自参与,只需将采购品种和数量通过吕某发至海外供货商,供货商就会通过物流直接发货给采购商,并且货到付款,但是在交易前,采购商需支付少量诚意金作为交易保障,在交易完成之后,诚意金将从货款中抵消。
  听完朱某滴水不漏的介绍以后,吕某当场表示准备采购一批海鲜,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当吕某第一次把诚意金汇给朱某时,朱某又以海外海鲜升价为由,要求吕某多付款项才能将海鲜出货;没过几天,朱某又谎称海鲜在过海关的时候由于质检不通过可能会扣押,要求吕某再次汇款给他作为质量保证金。前后十几次,朱某以各种理由要求吕某先后汇款合计7万余元,可是吕某预定的海鲜却迟迟未到。
  2012年9月份,吕某再次致电催促朱某发货时,朱某却再也联系不到了。吕某才感觉自己上当受骗,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经审讯,朱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在逃的两年多时间,朱某诈骗所得的赃款已被挥霍一空。目前,朱某已移交当地警方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