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警惕“网贷”消费陷阱

16.03.2018  05:22

  新华社广州3月14日电(记者胡林果)贷款利息高、高额逾期费、单方修改分期订单……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贷款时应选择正规的网贷机构,拒绝过度消费,注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同时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

  14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多例互联网消费案例。2017年,消费者鲁先生通过手机APP向深圳一家金融服务公司贷款1万元,双方约定每月利息200元,提前还款不收任何费用。但该公司未经鲁先生同意,单方做了30期分期还款,鲁先生通过APP查询到利息达到9970元,与之前约定的不符,也超过了国家法律的规定。

  2017年11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一家网贷平台操作了一笔1300元的网络借贷,约定于2017年12月初还款。王先生到期未能还款,尝试与催收人员协商于12月16日凌晨还款,且最终也于当天结清所贷款项。但该公司催收人员不同意协商,利用软件修改图片伪造王先生已死亡的信息,并捏造大量虚假事实,通过王先生的通讯录进行群发,给其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杨淑娜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发展迅猛,也出现了一些行业乱象,其中互联网消费贷款问题较为突出,包括征信记录更新滞后、额度恢复不及时、诱导消费者特别是在校学生过度消费、采取恶劣手段威逼恐吓消费者还款等,这既有监管主体不明晰的原因,也有监管措施不到位的原因。

  杨淑娜表示,一些正规网络消费贷款确实能帮助解决短期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但在选择贷款时一定要谨慎,要根据自己的生活需求理性购买商品和服务,不要因一时冲动过度消费;要选择正规的网贷机构,充分了解网贷机构的资质、实力和口碑,不要抱有“贪小便宜”的心态;要评估贷款风险,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不要选择超过自己还款能力的贷款产品;要警惕消费陷阱,当前很多网贷机构通过宣传“免息”“低利率”来吸引消费者,实际却非真正的免息或者低利率,而是利用不同名头或者不同利率计算方式设置消费陷阱,消费者实际支付贷款利息非常高。

  此外,广东省消委会特别提示消费者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以防有人盗用,通过一些不正规的网贷机构贷款、逾期不还,导致消费者被网贷机构通过各种恶劣手段催还贷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