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提高新《消法》实操性

12.04.2015  11:51

东莞时间网讯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年来,全市消委会共接待来电、来访、来信咨询投诉约3.58万人次,受理消费投诉3619宗,成功调解3076宗,调解成功率为84.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但在落实新法的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亟需重视解决。

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有待提高。据统计,2014年市消委会接听来电、来访、来信咨询投诉3.58万人次,但大量的咨询投诉因消费者没有保留购物凭证等必要维权证据而无法受理,最终受理的只有3619宗,占比只有约10%。特别是因购买电器、通讯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产生的消费纠纷比较多,但在消费过程中,一些消费者没有及时保留相应的单据、消费记录,遇到消费争议时因缺乏证据导致维权无门。

为此,邓国平建议,要加快立法立规的步伐。他建议省层面结合新《消法》的要求,尽快修订出台新的实施办法,对新《消法》的条款作细化解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同时,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新条款,尽量明晰条款的执行标准,提高新法的实操性。各级行政部门要迅速适应新《消法》的要求,按照新法赋予的新职责,尽快出台或修订相关法规或部门规章,有效履行职责,严格履足职责。

邓国平还建议,完善消委会的组织架构。他说,今年初,中消协进行了第五届理事会换届选举,这充分体现了人大、政协、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有利于更好地协同共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