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消委儿童节提醒:科学选用洗发露 呵护宝宝

28.05.2014  21:29

人民网5月28日电(老盈盈 粤消宣)婴幼儿童皮肤薄,体质比较敏感,化学产品更易对他们造成伤害,引起过敏性反应,婴幼儿童的发质分泌的油脂非常少,大多数成人洗发露并不适合他们。

广东省消委会于儿童节到来之前,开展了婴幼儿童洗发露产品比较试验活动。本次比较试验共抽取了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童洗发露产品20批次,经检测,质量整体良好,仅有一批次样品在标签一项没按标准要求标注产品成分。

惠州市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沐浴露·洗发露这1批次样品没按标准要求标注产品成分。据悉,此项目不合格可引起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而导致危险情况的产生。其产生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标准要求不了解,不知道标准的具体规定。

广东消委提醒,针对婴幼儿童头皮的特点12岁以下的孩子应选择酸碱度、刺激性、色泽、香精、泡沫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的婴幼儿童专用洗发水,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