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11.2% 比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

14.12.2015  11:15

  国家统计局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93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2%,比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

  “双11”带动网上零售贡献较大

  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高级统计师蔺涛认为,总体上看,消费品零售增速继续保持了今年下半年以来稳步回升的良好发展态势:城乡市场销售平稳增长,商品零售增速继续加快,基本生活类商品稳中有升,且部分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

  蔺涛分析,有多种因素促进消费品市场稳步回升,一是车购税优惠政策效果继续显现,加上上年同期基数偏低,汽车销售增速继续回暖。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同比增长9.0%,增速比上月提高1.9个百分点。二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商品房销售逐步好转,相关居住类商品销售稳步提升。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居住类商品增长17.1%,增速比上月提高6.4个百分点。三是“双11”带动下的网上零售贡献较大。据测算,11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速比上月提高8个百分点左右,对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特别是网上零售占比较大的商品零售额增速明显加快。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电、日用品、文化办公、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增速分别比上月加快10.9、3.9、6.7和9.4个百分点。

  “互联网+”渗透更多服务进用户群

  来自尼尔森的报告显示,当一线城市消费者被问及他们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增加开支的类别时,其中接近半数(47%)受访者表示将在提升生活品质和健康相关产品上花更多的钱。

  凯络的研究也表明,城乡居民在体育健身方面的消费已经成为增长显著的品类之一,年增长率达到97%。

  艾瑞咨询数据也显示,2015年运动社交产品的月活跃用户数预计比2014年翻倍,超过2000万人,并将在未来3年保持高速增长。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深化,消费者的需求不断成熟达到新水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会越来越大,消费大有潜力可挖。”尼尔森中国区总经理范奕瑾说,着重把握3个方面将有望加速它的增长:一是培养消费的文化,二是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三是满足多样化的需求。比如改进物流和基础设施、抓住即买即用型消费机会、建立更广泛的零售渠道等,三、四线城市还有很大的空间,特别是“互联网+”把更多产品和服务渗透到用户群中。

  德勤中国电信行业主管合伙人林国恩指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对智能手机的依赖度提高,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基于手机的娱乐、生活、工作以及移动电商的接受程度都很高。

  海通证券指出,随着消费方式与上游供应发生变化,回归商品与服务本质,潜心经营能力的企业将有明显提升。渠道间也将从竞争走向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改善消费者福利。

  范奕瑾预计,尽管各级城市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会有所不同,但大城市消费者追求生活品质的诉求显而易见,同时小城市的消费潜力也不容小觑,这样的趋势再加上基础设施逐步升级、物流链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完善,将推动消费继续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