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锦囊:国庆赴澳旅游 这些“规矩”都要注意
2018年国庆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内地消费者前往澳门旅游人数会大量增加。为更好地保障内地消费者在澳门旅游购物的消费权益,值此佳节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赴澳门旅游消费锦囊。
锦囊一:消费购物六注意
1.在餐饮消费时,注意计价单位
澳门部份餐饮场所,会向消费者收取“百分之十”(加一)或“百分之五的服务费”。另外,在法定节假日,澳门各类餐厅、饮食店或会收取额外的附加费。根据澳门法律规定,领有合法经营牌照的餐厅、饮食店都要把食(饮)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及任何附加收费标示在餐牌内或场所内。
对以单位计价的食(饮)品,例如茶位、酱芥、小食等,问清是以“每桌”、“每位”、“每碟/碗/杯”等哪种标准来计价。以“时价”标示的食(饮)品,下单前要先问清楚“时价”的标准,结账前要核查单据,避免结账时,出现纠纷。
2.购买黄金首饰时,注意黄金含量和价格
澳门金饰零售市场销售的黄金产品主要有足金金饰,以及俗称为“K金”或“彩金”的饰品。
根据澳门法律规定,足金金饰的黄金含量纯度不得少于千分之990,所有低于以上黄金纯度的称为“K金”或“彩金”,包括“18K金”或“14K金”等彩金产品,也不能称为“足金”。“18K金”(等同金饰上所标示的代号“750”,即黄金含量纯度为千份之750)或“14K金”(等同金饰上所标示的代号“585”,即黄金含量纯度为千份之585)等,购买前记得向商号问清楚黄金含量纯度。商铺只对“足金”首饰按当天国际黄金价格来确定买卖价格,对“K金”或“彩金”首饰通常会以一个“定价”来出售给消费者,而不会按商品的重量来计算其价值,也不会回收这类商品。澳门法律规定商铺要把黄金首饰的黄金含量、纯度和价格(手工费用)等资料标注在发票内,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相关信息。
3.选购手表时,注意手表的产地来源
消费者在澳门选购手表时,应先了解心仪品牌官方网站中的资料,购买时要确定品牌的名称,包括外文和中文翻译,型号、功能等,并向商家索取发票、保存保证书(俗称出生证明)和保修卡,保修卡要有商号的公司盖章才生效。
在选购商家所推介或声称“瑞士制造”的手表前,应当了解,是否同时符合“瑞士制造”手表的三个条件:(1)机芯为瑞士生产;(2)在瑞士完成组装;(3)在瑞士完成生产者的最后检测。
4.选购手机时,注意价格及保修
在澳门购买的手机不适用内地“三包”规定,消费者可先通过官方网站了解相关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澳门销售的手机有“行货”和“水货”,都是原厂生产。对于“水货”,通常不能享有免费保修服务,甚至被拒维修,或要缴付较高的维修费用。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问清手机是否可以在内地使用,并使用自己的 SIM 卡来测试要购买的手机。切记向商店索取及保留购物单据,可考虑选择“诚信店”,因为手机如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瑕疵,于购买日起计,“诚信店”七天内会为消费者更换同款同型号商品(品牌商另有明文规定除外)。
5.购买其他电子产品时,留意内地是否有保修服务
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前,应先对所计划购买的电子产品信息进行了解,例如可通过在互联网上查找相关产品之官方网页,以了解相关产品的型号、规格、功能、零售价格、评测报告、配件等信息;购买时,要问清楚产品货源、保修条件及范围,尤其是否提供全国联保。在澳门当地出售的电子产品,目前不适用内地“三包”的规定,遇到问题澳门消委会将依据当地相关规定处理解决。
由于澳门不同商家可订立不同价格,有时价格会相差甚远,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前谨记货比三家,在不同商家进行价格比较,要了解清楚才去购买。切记向商店索取及保留购物单据,而单据应载有商店名称、货品名称、交易金额、交易日期,以及特别的交易内容(如注明货品属“行货”或“水货”等)。
6.乘坐出租车/的士,注意按计程表和相关规定付费
澳门出租车服务分为两种,一种是的士服务(车身为黑色的士);另外一种是特别的士服务(电召的士)。消费者可以在街头、路上或的士站搭乘,而特别的士服务只提供电话召唤及预约服务,两类出租车/的士都按照澳门法律规定计价收费。澳门出租车/的士的计费较高,起步价1.6公里价格为19 澳门元,每增加240米,将增加2澳门元,大件行李也是要收取行李费(按件计算)3澳门元。
如果遇到司机不按照计程表收费、绕路、服务态度等有问题的,可记下车牌、司机工作证号码及乘坐时间,向澳门消委会(853-89889315)或交通事务局(853-88666363)投诉。不要乘坐没有营业牌照(俗称“白牌车”)的车辆。
锦囊二:随团旅游参加正规旅行社
为保障人身安全,避免权益受损,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参加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慎防低价的旅行团可能是一些 “购物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需看清合同中是否列出交通安排、入住酒店(名称或星级)、旅游景点和有无购物安排等,并要求提供澳门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出行前消费者也要购买旅游保险。抵澳后,尽快核实地接旅行社是否为原旅行团所安排,地接导游是否配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发出的导游工作证,并注意入住的酒店是否合法经营(可登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查实)。
如旅途中发生任何问题,可利用以下途径尽快寻求协助:如投诉旅行社,可致电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853-28333000)或旅行社网上投诉(https://eservice3.macaotourism.gov.mo/tourgroup/cn/);如遇到消费问题,可拨打澳门消委会电话服务热线(853-9889315)、澳门消委会官网投诉服务或微信公众号中的“维权申诉”。
锦囊三:可选择“诚信店”购物
消费者可选择在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认可的“诚信店”商家购物,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诚信店”标志的年份必需是当年年份,资格才被确认。诚信店名单及详细资料可浏览澳门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或关注消委会微信账号。
锦囊四:维权合作协议设绿色通道
澳门消委会与内地多个省市消费者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定立了简便与快捷的处理机制。内地签署协议的省市消费者组织名单可点击:http://www.consumer.gov.mo/AboutUS/allide.aspx?lang=zh查看。
锦囊五: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为旅客提供跨区仲裁服务
当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澳门消委会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提供的快捷、公平、免费的调解及仲裁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委会辖下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专门处理金额在50,000或以下澳门元(折合约41,000人民币)的消费争议,内地消费者返回原居地提出消费申诉后,如因争议无法解决,可以要求通过仲裁中心解决与商号的争议。(粤消宣)